周强:坚定不移推进人民法院司法改革

2016年12月26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任法官宪法宣誓活动。图为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监誓。

2016年12月26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任法官宪法宣誓活动。图为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监誓。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37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文/本刊记者 魏东升

司法改革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服务经济体制改革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如何理解新形势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司法改革方面,如何攻坚克难?在破解执行难方面,还有哪些工作要做?对此,本刊记者专访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  

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

记者:今年被称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战之年,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请问,作为最高审判机关的最高人民法院将会推出哪些举措?您认为司法改革将面临哪些挑战?

周强:人民法院改革是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当前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涉及司法职权配置等深层次问题,力度、深度和难度前所未有。在党中央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在中央政法委直接领导下,目前司法改革取得重要进展,改革成效逐步显现。全国法院已经基本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产生入额法官10.5万名,85%以上的司法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谁办案谁负责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初步形成。

当前,改革共识逐渐凝聚,试点经验不断成熟,改革成效逐步显现,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改革试点过程中,各地已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推动作用。

在改革取得有效进展的同时,一些深层次矛盾也逐步显现,改革推进的协调性、配套性以及对改革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引导还有待加强。各级法院要通过深化改革,解决发展前进中的问题,有效破解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与发展。

当前司法责任制改革正处于全面推开的重要时刻。要按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部署,进一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基础性改革,完善履职保障等配套制度,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继续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制度,推进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认真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不断完善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要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底线。要大力推进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规范法庭审理程序,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保障当事人、辩护人诉讼权利,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

记者:目前,“执行难”不仅是困扰人民法院的一道难题,也是当今的一大社会问题,成了司法难以承受之重。请问,在破解“执行难”问题上,最高人民法院采取了哪些新举措?

周强:切实解决执行难,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具体举措,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人民权益的必然要求。2017年是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关键之年。

去年以来,人民法院在破解执行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运用信息化手段完善网络查控系统,健全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树立公正、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大力规范执行行为,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实质进展。但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要坚定信心、脚踏实地、攻坚克难,以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为抓手,以信息化为支撑,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推动解决执行难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深化司法公开 促进司法公正 提高司法公信力

记者:我国《宪法》第 125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在当前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进程中,人民法院如何通过司法公开,以“看得见”的方式让社会公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周强:深化司法公开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要求,是落实宪法法律原则、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重大举措,是深化司法改革、建立公开透明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对于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人民法院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完善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促进司法公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强大数据分析,统一裁判尺度,促进类案同判和量刑规范化。针对审判数据反映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社会治理。

一是强化司法公开理念,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人民法院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的要求,充分认识司法公开的重大意义,努力使司法公开成为每个法院、每个法官的自觉行动。

二是创新司法公开载体,切实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开通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通过网站、短信、微信等多种渠道推送案件流程信息,变当事人千方百计打听案件进展为法院主动向当事人告知。开通中国庭审公开网,最高人民法院自去年7月1日起所有公开开庭的案件庭审活动都通过互联网直播。开通中国裁判文书网,除涉及国家秘密、未成年人犯罪、以调解方式结案、离婚诉讼或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等情形外,各级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统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开通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当事人可在网上便捷查询执行案件办理情况、未结案件被执行人信息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内容。开通最高人民法院微博、微信和新闻用户端,建成“全国法院微博发布厅”,及时向社会公开审判执行信息。开通中国法院手机电视APP,及时报导法院重要新闻和重大案件。

三是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推进立案公开,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做好释明工作,让当事人明明白白行使诉权。推进司法政务公开,定期发布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公报和审判工作白皮书,建立健全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制度,向社会及时全面准确发布司法信息,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推进诉讼服务公开,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积极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低成本的诉讼服务。

四是延伸司法公开功能,拓展司法公开效果。积极传播法治精神,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传播法律知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促进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司法公开工作中,还存在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法院公开信息不够全面充分、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规范、发展不够平衡等问题,在工作开展中也面临一些实际困难。下一步,各级法院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积极探索移动互联环境下司法公开新途径,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依托信息化实现审判执行工作全程留痕,将审判权和执行权的运行更好地置于社会的广泛监督之下,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坚持不懈加强人民法院自身建设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打铁还需自身硬”,这句话对司法者来说更为重要。去年以来,人民法院审理了多少案件?在打击司法腐败方面准备采取什么措施?

周强:2016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繁重艰巨的审判执行任务,全国法院共受理案件2,305.6万件,审结、执结1,979.5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8.1%和18.3%,均创历史新高。

人民法院承担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责,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案件数量大幅增长,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和要求越来越高,人民法院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和人民法院工作,大力深化司法改革,为人民法院提供了坚强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巨大优越性充分显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实践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将更加充分显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将越走越宽广。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深刻把握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深刻认识到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必须毫不松懈、持之以恒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将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贯穿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全过程,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要坚定理想信念,筑牢人民法院队伍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形式和载体,发挥中国法院博物馆、法治文化教育基地等平台的教育作用,发挥邹碧华、黄志丽等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使思想教育更加生动鲜活、入脑入心。

要正确理解和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人民法院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原文刊载《紫荆》杂志2017年3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