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辱国议员申请法援遭拒 上诉至高等法院被驳回

罗冠聪(左二)和刘小丽(右一)。 海外网资料图

海外网2月20日消息,香港律政司司长及行政长官就4名议员刘小丽、罗冠聪、梁国雄及姚松炎的宣誓提司法覆核案,4名议员今表示刘小丽、罗冠聪及姚松炎的法缓被拒。三人就被拒法援的结果提出上诉,今早被香港高等法院驳回。

据香港文汇报消息,去年10月12日,在新一届立法会首次大会上,刘小丽用十三分钟龟速完成宣誓,姚松炎增加以及修改誓词内容,罗冠聪以反问音调读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梁国雄高举黄伞、宣誓后又撕毁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的“831决议”道具。律政司入禀时指四人宣誓时的表现不真诚和不庄严,要求高等法院根据基本法第104条及“宣誓及声明 条例“裁定四人宣示无效,并取消四人议员资格。

刘,罗,姚,梁议员资格司法覆核案原定于今年2月8日开审,因罗冠聪,刘小丽,姚松炎三人申请法援被拒,四人向高等法院申请将聆讯押后,案件押后至3月1日至3日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