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国家新的环保产品认证制度的需要,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决定将环保产品认定工作转移到其所属的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为做好环保产品认定向环保产品认证的转移工作,确保已获得环保产品认定企业的利益,实现环保产品认定向环保产品认证的顺利、平稳过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5年5月1日起,新申请企业执行新的环保产品认证程序。
二、在2005年4月20日前,已经完成环保产品认定检验和工厂检查的申请企业,请将申报材料报送到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符合认定条件的直接核发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初次认证费用不变(仍按3000元/项收取),后续管理纳入环保产品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