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5531日以后出生);

4.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

5.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报名

报名人员填写《最高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交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部。

报名截止时间:2015615

四、资格审查和考试

1.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  

    3.根据计算机录入测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组织人选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我院工作。招录人员经过一段时间表现较好的转由我院长期聘用。

七、工资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薪资标准为起步每人每月4500元(含五险一金及派遣管理费用),由我院直接聘用后为5000元、5500元、6000元三档(均含五险一金费用),相关工资可根据人员类别、级别、年限、考核结果等适当浮动。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部

联系电话:6755797267557910(传真)

电子邮箱:910362788@qq.com

点击下载《最高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