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3时,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报告。
在报告中,张德江指出,一年来,常委会制定5部法律,修改37部法律和1个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法律案1件,通过8个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决定批准我国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协定以及加入的国际公约11件,这些法律涉及国家安全、人口与计划生育以及防治大气污染等,很多都与民众的生活密切相关。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常委会各项任务已经完成。
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立法工作,包括制定民法总则、制定环境保护税法、修改证券法等等。
2015年工作回顾
一、加强国家安全领域相关立法
2015年,审议通过了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
二、推进民生领域立法
1、针对社会反应强烈的雾霾频发、污染严重等大气环境问题,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全面修订。条文由原来的66条增加至129条,使法律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明显增强。
2、针对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常委会及时修订了食品安全法。这次修订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安全标准等基础性制度,建立包括有奖举报、信息发布、责任保险等在内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动员全社会力量依法严守“舌尖上的安全”。
3、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强调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明确了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处置机制措施,创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制度。
4、及时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这次修改是适应我国人口发展出现的重大转折性变化,对生育政策作出的重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