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在京举行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在京举行

2013年03月20日13:30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字号 】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在京举行

  张德江主持会议并讲话

  3月1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新华社记者 饶爱民 摄

  新华网北京3月19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19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团结一心、开拓前进,推动人大工作迈出新步伐、迈上新台阶。

  常委会组成人员170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根据通过的议程,会议经分别表决,任命王万宾、李飞、张少琴、曹卫洲、李连宁、何晔晖、沈春耀、韩晓武、刘水生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会议经表决,免去李飞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张荣顺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乔晓阳的第三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第三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李飞为上述两个基本法委员会主任、张荣顺为副主任。

  会议经表决,免去万鄂湘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德江在讲话中充分阐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的深刻内涵,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做了全面阐述。张德江指出,依法治国之路,是实现国家繁荣昌盛、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幸福安康的必由之路。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的部署,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

  张德江强调,全国人大常委会承担着制定法律和保证法律实施的职责,处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第一线,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负有重要使命。未来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要把依法治国、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任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新的贡献。

  张德江阐述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他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副委员长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王晨、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 依明巴海、万鄂湘、张宝文、陈竺出席会议。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杨晶,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和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等列席会议。

(责编:田兴春、杨孟辰)

相关专题

·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报道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