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境退税全攻略 南京公布首批11家离境退税商店

新华网南京4月20日电(戚轩瑜)本网从20日召开的南京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江苏省自今年4月1日起,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南京市已成为继海南、北京、上海等省市后成功开展离境退税业务的少数几个城市之一,也是江苏省首家办理离境退税业务的城市。

据悉,离境退税政策是指对境外游客在退税定点商店购买的随身携运出境的退税物品,按规定退还增值税的政策。适用对象应具备“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这一条件,并在办理时提供能够采集最后入境日期的有效身份证件。

境外旅客要取得退税,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六个条件:

(1)同一境外旅客同一天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购物金额达到起退点500元人民币,并且按规定取得退税申请单等退税凭证;

(2)在离境口岸办理离境手续,离境前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

(3)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

(4)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托运出境;

(5)所购退税物品经海关验核并在退税申请单上签章;

(6)在指定的退税代理机构办理退税。

南京确定首批11家离境退税商店

经过遴选初审并备案认定,目前已确定了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金鹰国际商贸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市工艺美术总公司、南京友谊华联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博物院服务部、南京金箔集团宝玉工艺有限公司、南京同曦瑞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南京万尚城有限公司和德基广场等11家商场(商店)为南京市首批离境退税商店。

此外,还确定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作为南京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并在禄口机场隔离区内设立退税业务办理窗口,选定南京擎天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南京离境退税信息管理系统;金陵海关在禄口机场航站楼国际出发大厅设立了离境退税海关验核点,安排专人开展验核业务;南京市旅游委在退税商店、出入境口岸和相关涉外宾馆、旅游网点摆放离境退税中英文宣传指南,开展离境退税政策宣传。

办理离境退税的操作,主要包括4个环节:

一是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购买退税物品,并取得《离境退税申请单》;二是境外旅客离境时向海关报验,海关在在《离境退税申请单》上签章确认;三是境外旅客向退税代理机构或税务机关设在离境口岸隔离区内的机构申请退税;四是退税代理机构按月向税务机关申报结算。

退税额计算:

以离境的退税物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额(含增值税)为依据,退税率为11%,计算应退增值税额。南京市规定退税代理机构可按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2%的比例收取手续费。计算公式为:

应退增值税额=离境的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退税率

实退增值税额=应退增值税额-退税代理机构办理退税手续费

退税币种和退税方式:

退税币种为人民币。退税方式包括现金退税和银行转账退税。退税金额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以银行转账方式退税。未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境外游客可自行选择现金退税或银行转账方式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