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成为江苏首家离境退税城市 已有11家退税商店

中国江苏网4月20日讯(记者 倪斌)今日上午,南京市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落实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情况。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南京成为江苏首家离境退税城市,也是继海南、北京、上海等省市后成功开展离境退税业务的少数几个城市之一。目前,南京已有11家退税商店。

发布会上,南京市商务局副局长何小庆介绍了南京申报离境退税城市和落实离境退税情况。据他介绍,4月1日上午,一位美国游客在新街口百货成功开出全省离境退税第一单;4月16日,一名由上海入境并购物的香港旅客,在南京禄口机场口岸办理了全省第一票离境退税业务。

南京已有11家退税商店可在禄口机场办理退税业务

会上记者了解到,目前已经确定了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友谊华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工艺美术总公司、南京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鹰国际商贸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博物院服务部、南京万尚商城有限公司、南京同曦瑞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南京金箔集团宝玉工艺有限公司、德基广场有限公司等11家商场为南京市首批离境退税商店;确定南京银行作为我市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并在禄口机场隔离区内设立退税业务办理窗口;金陵海关在禄口机场T2航站楼国际出发大厅设立了离境退税海关验核点,安排专人开展验核业务;市旅游委还在退税商店、出入境口岸和相关涉外宾馆、旅游网点摆放离境退税中英文宣传指南,开展离境退税政策宣传。

境外旅客购物达500元且符合条件可退税

据了解,退税物品,是指由境外旅客本人同一天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且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退税款的计算是以离境退税物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额(含增值税)为依据,乘以11%退税率,并扣除约2%的银行办理退税手续费。境外旅客申请购物离境退税,还应该符合如下条件:退税物品购买日距离境日未超过90天;离境时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并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李托运出境,并经海关验核在退税申请单上签章。

南京市旅游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南京入境游客达到58.8万人次,同比增长3.9%。离境退税政策的实施,对于提高南京市消费市场的国际化程度和便利化水平,促进南京旅游事业和开放性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今后旅游委还将鼓励南京云锦、宝庆银楼等具有南京特色的老字号企业申报并跻身退税商店,帮助这些南京本土品牌开拓国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