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措施支持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

  本报讯封丘县检察院在反腐败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加强与反腐败协调小组之间的相互沟通与协调,逐步落实和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一、领导重视,尽职尽责

  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配强反贪、反渎两个部门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二是积极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赶嘴工作,保持打击声威,注重预防效果,查处职务犯罪工作保持健康发展态势。三是加大案件移送力度,在案件调查中,发现党员领导干部违纪问题,不够追究法律责任但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保证涉及党员领导干部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及时得到查处。

  二、依法查办、严厉打击

  该院始终把“两反”工作放在全院重中之重的工作位置,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着力解决启动难、查处难的问题,把危害民生民利、群众身边的腐败以及影响司法公正的职务犯罪等作为查处重点,成功查处一批腐败案件。

  三、查找不足,完善制度

  一是进一步加大协调小组的沟通工作,按照制度要求,完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案件与案件线索的移动工作,各成员单位加强配合协作,使封丘县反腐败协调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三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惩治和预防犯罪的重要职能,实现惩防一体化机制,做到惩防联动、同步开展。

  (刘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