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的腐败是影响最恶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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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巧俊

记得有人说过,你有光明,周围便不黑暗。以前我总认为这句讲得很阳光,有正能量,但与现实联系起来,又觉得不切实际。比如小仕沟村的村民们,他们渴望光明,向往正义,祈祷能过上平安的日子,希望自己的蔬菜大棚不再被烧,但还是被烧了,一次次的神秘被烧,一次次的又不了了之,村民有苦无处说。

当地政府为何袖手旁观?警察在哪里?为什么一次次烧毁村民的蔬菜大棚就没人管?让为非作歹的人一直穷凶极恶下去?为何在一些乡村暴力与作恶那么横行?

小仕沟村,位于山东临沂市莒南县筵宾镇内,蔬菜大棚频遭神秘火烧,是天灾,还是人祸?两年期间发生了近百起大棚着火的事情,这就不是偶然的天灾,而是作恶的人祸。2016年新年伊始,山东电视台农科频道《热线村村通》的记者到小仕沟村采访,不少大棚种植户都说,他们的大棚的确都遇到过这股莫名大火。

村民滕略梅告诉记者,她家大棚四次被烧,跟一次赔偿款有关:她向村里要赔偿款未果,便打了当地的行风热线,可是没想到打完电话之后,钱倒是给了,但是她的蔬菜大棚不到一个星期便着火了。而村民杜庭敬说,他们的村书记利用了一批黑帮,大棚被烧的人没有敢说的,都是书记指使的,他说你不老实我还打。而就在记者采访后不久,村里又有村民被打,还住进了医院。

两年期间发生了近百起大棚着火的事情,村里能不风声鹤唳,人人自危?村民敢怒不敢言,那么当地政府、当地的公安部门也不敢站出来为这些可怜农民撑腰?报道里说,有村民报了案,但是依旧没有处理结果,这难道就是乡村黑社会里的“江湖”传说?当地政府部门不给老百姓作主、不作为、不为受害的百姓撑腰,而继续损害村民的利益,难道不是渎职,助纣为虐?

秩序,公平、个人自由,这是法律制度的三个基本价值。可惜的是,在这个事件里面,并没有它们的存在。莒南县筵宾镇小仕沟村里的“江湖”,虽然只是乡村黑社会里“江湖”的一个宿影,但却能反映出当前一些乡村社会的生存状态,有些村干部被黑社会把控,有的黑老大当上了村支书、村主任,他们为恶一方,欺压百姓,这样的事例媒体不知报道过多少,纸面上的基层自治和村民自治成了流氓们的盛宴,用拳头、暴力来一统当地的“江湖”。

比如4月28日中国青年网刊登一文《女公务员实名举报村主任他骗我生孩子罚款加骚扰》,讲的是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下庄管理区一名女公务员实名举报茶棚乡上官营村干周绍清欺压村民,作为村支书、主任,不仅没为村民谋福利,还徇私枉法,采用黑社会手段威胁村民,甚至多次强迫女性与其发生关系,骗取巨额惠农补贴进自己口袋。多名村民还举报他有侵占农田、欠款、指使他人砸车、放火等行为。周绍清长期为非作歹,损害群众利益,村民敢怒不敢言。这样一个无赖、流氓地痞又是如何当上村支书和主任的?

群众身边的腐败是影响最恶劣的腐败,因为他们耳濡目染,深受其害,深恶痛绝。这种腐败与恶行,若是放任继续下去,长久以往,不仅让原本淳朴的乡风会消失殆尽,还严重影响乡村社会的稳定。

从莒南县筵宾镇小仕沟村发生的蔬菜大棚一次次被烧,到报案被打,这是就是乡村典型的灰色势力沉渣泛起的表现。混混的崛起使得传统乡村社会的情面原则、乡情原则和不走极端原则均告衰弱。过去我们总说抬头不见低头见,乡里乡亲的,碍于情面,不会做那些出格的事情。但如今乡村混混们专门做些损害乡亲的出格事。乡村社会伴随着赤裸裸的暴力和经济利益原则的铺开,乡土不再有伦理逻辑,良性秩序不再良性循环,诚信不再成为乡土的信仰。这一切都表明,遭遇混混的乡村社会已经不再适用于费老意义上的“熟人社会”经典模型。

该如何重建乡村社会的基础秩序,在我看来,遏制农村社会灰色化就是保卫村庄,乡村良性秩序和乡风纯朴才能回归。尤其是对那些称霸一方、作恶多端的村地头蛇要严厉打击。要在乡村掀起一场反腐热,前面讲了影响最恶劣的腐败是老百姓身边的腐败,老百姓深恶痛绝,决不能因为“天高皇帝远”,而放松了对这些腐败的查处与严惩,而影响民心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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