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层级类别:国务院部委规章库
所属类别:工商
发布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生效日期: 1997-3-26 0:00:00
发布文号: 工商纪字[1997]第85号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贯彻中纪委第八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关于贯彻中纪委第八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
1996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反腐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是在全国反腐败工作良好的大气候下进行的。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反腐败工作部署,狠抓三项工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落实,做了大量工作,在巩固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有些工作成效显著,基本上达到了中纪委提出的“更扎实、更深入、更有效”的要求。
1997年的反腐败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第八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中央确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三项工作的格局,紧紧围绕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提出的“一个深入,二个提高,三个规范”的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加大力度,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把反腐败斗争继续引向深入,为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和发展服务,进一步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切实做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
《廉政准则》即将颁布实施,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并制定落实措施或实施细则,围绕《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宴请和娱乐的“两规定一办法”,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接待标准,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公务接待要从简,严禁铺张浪费。
2、今年拟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构领导干部在住房、建房、购房、分房、装修住房方面的情况进行一次清理检查,发现有以权谋私问题的要严肃处理。
3、认真落实中纪委有关规定,工商行政管理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的权力,在办证照、注册商标、广告监管、查办经济案件、市场管理、系统内发包工程等方面谋取私利,不准参与经商办企业和为配偶、子女、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和优惠条件。
4、继续清理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占用、赊借企业钱物(电器用品,通讯、交通工具),禁止工商行政管理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到企业报销个人费用。
5、要按照中组发6号文件要求,认真召开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各级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有计划地参加本级机关各部门和下级机关领导班子的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加大系统内自查案件的力度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重视信访举报工作,注意筛选案件线索;主动深入到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发现线索,取得突破。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加强与内部上下之间及外部监督执法部门的协调和配合,保证案件的查办质量和效率。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各单位要及时上报,必要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纪检组监察局派人参与查处。对省(区、市)局领导班子成员的举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纪检组监察局将主动与省(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