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社论
尽管近年来央企的内部治理水平,均有不少提高。但不能不说,在财务监管以及内外部监督机制方面,有些央企仍然存在不少漏洞,且带有一定的普遍性。
短短两日之内,4位中石油高管涉嫌违纪被查,舆论颇为关注,说明此案背后的腐败行为可能也比较严重。王永春是十八大之后被调查的第二个中央候补委员,其曾任中石油人事部主任,掌管人事权柄,因而,其或许不乏“腐败合伙人”。
值得注意的是,进入8月份以来,已经相继曝光多起央企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下属子公司人员涉腐案件。这也可以说是近期反腐的一个焦点。
部分央企爆出高管腐败案应该说不是偶然。一是因为,十八大之后,反腐力度空前,李春城、刘铁男等一批高管相继落马,王永春等人因违纪被调查,正是因应了“有腐必查”的必然。二是因为,央企内部管理、监督机制的不完善,以及对央企外部监督的乏力,导致一些央企内部滋生腐败。
现在,每一家央企的资产规模几乎都是天文数字,尽管近年来央企的内部治理水平,均有不少提高。但是,不能不说,在财务监管以及内外部监督机制方面,有些央企仍然存在不少漏洞,而且带有一定的普遍性。
无论是以前的中石化董事长陈同海案,还是最近发生的中石油腐败案,央企涉贪腐案件往往非常惊人,贪污腐败程度比一些政府官员尤甚。央企反腐不能手软,央企乃至各级国企也应该被当作反腐败的重点领域。反腐与健全内外部监督机制并行,才能看护好这些属于全民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