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全面安排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自查自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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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全面安排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自查自纠工作

11月4日,会宁县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全县扶贫领域开展腐败和作风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全体县级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1+20”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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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王科健在讲话中强调,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把扶贫提高到新的战略高度,提出了脱贫攻坚的新任务、新要求,提出了脱贫攻坚的新策略、新机制,提出了脱贫攻坚的新方法、新手段,提出了脱贫攻坚的新责任、新担当。全县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切实提高对新时代脱贫攻坚工作的认识;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绣花式”扶贫的思想,把精准脱贫的着力点放在贫困户上;要坚持把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放在第一位,全方位推进贫困户产业到户全覆盖;要继续强化和提升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切实有效落实基本政策保障。全体县级领导要发挥好带头作用,带动各级干部层层落实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主动作为、苦干实干,确保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让群众感受到十九大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让老百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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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科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本着对县委负责、对自身负责的态度,对照《全县扶贫领域开展腐败和作风问题自查自纠实施方案》,侧重项目建设、危房改造、资金管理使用等开展自查自纠。同时要处理好“四种关系”,即处理好自查与巡察的关系,自查是为了消化问题,而巡察将严肃问责;处理好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自查主体是乡镇和部门,客体是内部单位,巡察主体是市委巡查组,客体是被巡查单位;处理好全局与局部的关系,全县自查自纠就是全局,每个乡镇部门就是局部,不能因为自查不到位的局部而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大局;处理好汇总与整改的关系,汇总是对整改的监督,整改是对汇总的落实,所有自查问题与整改方案要上报县纪委以便建立清单台账。要充分发挥好县级领导包贫困村督查、督查部门综合督查和行业部门专项督查的推动作用,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跟踪问效,坚持“实”“严”“细”,做到全方位、无死角、全覆盖,不断推动精准扶贫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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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高斌在安排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时指出,开展自查自纠,就是对扶贫领域各项工作来一次“回头看”,进行一次全面“体检”,目的就是找准“病症”,查明“病因”,开好“药方”,确保我们党组织的“肌体健康”。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自查自纠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真查、要实改、要巩固,对照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逐项开展自查,建立问题清单、工作台账,准确划分问题类别,列出具体清单,认真进行核实,把问题找出来、亮出来,放在阳光下,做到整改“零容忍”,确保“零遗漏”,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脱贫攻坚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省市纪委关于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精神,坚决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县“两查两保”“三纠三促”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会宁县制定了《全县扶贫领域开展腐败和作风问题自查自纠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安排,全县自查自纠工作从2017年11月4日开始,按照全面自查、认真整改、汇总上报三个步骤开展,至12月10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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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高度重视扶贫领域开展腐败和作风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并于此前11月3日召开了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了《全县扶贫领域开展腐败和作风问题自查自纠实施方案》,对自查自纠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王科健在会上强调,各相关部门要对照自查自纠实施方案,聚焦脱贫攻坚政策和整改措施督查落实,“两查两保”“三纠三促”专项行动,侧重项目建设、危旧房改造、资金管理使用等开展自查自纠。要敢于亮丑“真查”,建立问题清单、工作台账,准确划分问题类别,认真进行核实。要求真务实“真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会宁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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