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刑事辩护律师窦荣刚

2017年2月10日,窦荣刚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山东莱芜市莱城区某村支书被控贪污罪的二审辩护人。

2017年3月1日,窦荣刚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山东昌乐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辩护人。案件涉案金额过亿,涉及地域和人数广泛。

2017年2月28日,窦荣刚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山东高密薛某因讨债引发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的辩护人。

2016年12月23日,窦荣刚律师接受委托担任江苏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的辩护人。

2016年12月5日,窦荣刚律师接受委托为潍坊市某交警大队协警鲁某涉嫌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担任辩护人。

2016年12月12日,窦荣刚律师辩护的潍坊某区商业局单位受贿案一审宣判,窦律师担任辩护人的该单位某科科长张某被免予刑事处罚。

窦荣刚律师为青年律师和法学生举行刑辩公益讲座

我的首次刑事辩护公开课即将开讲,欢迎报名

2016年12月8日,窦荣刚律师辩护的日照莒县包村干部杨某被控受贿、滥用职权罪一案一审判决,莒县法院全部采纳了窦荣刚律师提出的杨某不构成滥用职权罪的辩护意见,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2016年11月24日-28日,窦荣刚律师受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邀请,作为24名核心学员之一赴京参加该中心组织举办的“刑辩大讲堂:交叉询问的方法和技能”专题培训班。

2016年10月17日,窦荣刚律师接受潍坊市某医院某科室主任孟某委托担任该单位有关院领导、科室主任涉嫌诈骗国家医保资金案孟某的辩护人。

2016年10月13日,窦荣刚律师辩护的潍坊市高新区法院审理的万某放火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万某获缓刑。

2016年9月19日,窦荣刚律师辩护的五莲县古某非法制造爆炸物一案重审终审判决,在辩护人提出的程序性无罪辩护意见的作用下,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采纳了辩护人提出的量刑辩护意见,撤销原审对古某10年6个月有期徒刑的判决,改判有期徒刑5年。

2016年7月,窦律师辩护的昌乐王某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宣判,因被害方在庭审结束后同意以较低赔偿金额与被告方达成谅解协议,被告人认罪,法院判决被告人故意伤害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016年8月,窦荣刚接受济南某医院医生孟某被控贪污一案的一审辩护人。

2016年7月,窦荣刚律师接受委托担任潍坊市某区房管局干部王某被控贪污案重审二审辩护人。窦荣刚律师将为其做无罪辩护。

2016年6月,窦荣刚律师继续受托为江苏扬州吴毅贪污案向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2016年6月,窦荣刚律师继续接受委托,为付某诈骗案重审二审辩护。

2016年6月,窦荣刚律师接受委托担任潍坊市坊子区公安局侦办的一起跨省贩卖毒品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辩护人。

2016年6月,窦荣刚律师接受委托担任潍坊高新区一起放火罪案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2016年6月,窦荣刚律师接受委托担任昌乐一起故意杀人案辩护人。

付某诈骗案发回重审后再出一审判决,坊子法院采纳了窦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减少认定付某诈骗金额43万元,刑期由12年减为11年。再次上诉。

2016年5月5日,窦荣刚律师辩护的诸城窦某花故意伤害案在潍坊中院一审宣判,因被害人家属在听取了庭审窦律师的辩护后,改变了此前拒提附带民事赔偿坚决要求重判的态度,主动表示对被告人谅解,且免除赔偿,一审对窦某花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3年。窦某花服判,不上诉,结案。

2016年4月1日,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窦荣刚律师代为申诉的扬州社保干部吴毅贪污案立案审查。

2016年4月20日,窦荣刚律师辩护的诸城市一起因夫妻间因家庭琐事争执互殴妻子将丈夫打死的刑事案件在潍坊中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故意伤害致死罪,窦荣刚律师为被告人做了不构成故意伤害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的定性和量刑辩护。庭审取得了良好效果。

2016年2月16日,窦荣刚律师作为江苏扬州吴毅贪污案的申诉代理人,代吴毅向扬州市人民检察院递交了申诉材料。

2016年3月22日,窦荣刚律师接受委托为寒亭区一起因男女感情纠葛而引发的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辩护。

2016年2月20日,窦荣刚律师接受委托为韩某涉嫌非法经营烟草案辩护。

2016年3月8日,窦荣刚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莒县一乡镇村官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的委托。

窦荣刚律师诗歌作品入选国际风筝节《咏风筝诗百首》

2016年1月12日,窦荣刚律师赶赴最高人民法院,就山东枣庄李某故意毁坏财物罪案,向最高法院递交申诉材料。

2015年12月15日,窦律师辩护的五莲县古某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罪重审一案开庭,经庭审调查,因控方提供的新的鉴定意见存在严重问题,公诉人对辩护人提出的异议无法做出解释和回答,法庭宣布休庭,12月22日再次开庭。

2015年11月6日-11日,窦荣刚律师赴北京大学法学院参加北大首届公司单位犯罪辩护研修班。

2015年10月26日,窦荣刚律师再赴江苏扬州中级人民法院参加吴毅贪污案申诉立案审查程序开庭询问会。

2015年10月20日,窦荣刚律师接受委托担任高密同利化工有限公司爆炸案犯罪嫌疑人韩某(山东东营人)的辩护人。经过六次去高密与公安机关申请、交涉,2015年11月2日晚,韩某被取保候审。

2015年9月28日,窦荣刚律师赴东营市看守所会见了涉嫌盗窃原油的李某,并基于其对案件涉入不深、身患多种疾病的客观情况,申请公安机关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国庆节期间已获释。

2015年9月,窦荣刚、李金元律师接受委托担任一起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范某亲属委托担任范某的辩护人,并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成功。

2015年9月30日,窦荣刚律师辩护的山东省五莲县古某非法制造爆炸物上诉案有了结果,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窦荣刚律师的辩护意见,裁定一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裁定撤销原判,发回五莲县法院重审。这是窦荣刚律师迄今为止接受委同时辩护成功的第五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案,辩护成功概率百分百。。

2015年9月23日,窦荣刚律师代理申诉的扬州市人社局新城办事处主任吴毅贪污案有了进展,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该案立案审查。

2015年9月19日,窦荣刚律师接受山东垦利县一起涉案人数众多的盗窃原油案嫌疑人李某亲属委托为其担任辩护人。

2015年7月,窦荣刚律师接受山东乳山市张某委托担任其涉嫌故意伤害案辩护人,在法庭上窦律师为张某做了犯罪情节较轻建议免予刑事处罚的量刑辩护,一审判决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张某不服近日已提起上诉。

2015年6月,窦荣刚律师接受寒亭区商业局涉嫌单位受贿罪被告人张某委托担任其辩护人。9月9日,本案开庭,窦律师在法庭上为被告人张某做了无罪辩护。

窦荣刚律师辩护的吕某非法持有毒品(冰毒20克)案,经辩护获得从轻处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2015年7月8日,窦荣刚律师接受委托为发生在潍坊市区某居民区内的放火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辩护。

2015年6月18日,窦荣刚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山东日照一起因无证私自制造鞭炮被一审定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的被告人的辩护人,为其二审辩护。

窦荣刚律师3月份受理辩护的湖北荆州女子余某参与的一起涉案总金额达750余万元的网络诈骗案,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余某的系遭蒙蔽加入李某的诈骗公司,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显著轻微,故将案件撤回公安机关,建议做撤销案件处理。

2015年6月15日,窦荣刚律师辩护的惠某故意伤害罪上诉案,在辩护人依法提交辩护意见,提出对原审采纳的被害人伤情构成轻伤的法医鉴定意见的有效质疑,二审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以伤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窦荣刚律师辩护的上海崇明顾某莹非法买卖枪支案,近日在寿光市法院宣判。庭审中窦荣刚律师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为其做了系从犯等辩护意见,请求法院对其适用缓刑的量刑辩护,并采取了适当的辩护策略,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对顾某莹从轻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判决当天获释。

2015年3月,窦荣刚律师撰写的论文《恶法亦法——就黄海波案论收容教育制度的有效性》获得2014年度山东省律师优秀论文评比三等奖。

2015年3月7日,窦荣刚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苏州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被告人孙某的二审上诉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