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漩涡中的杭州保姆纵火案:辩护人退庭

  一个保姆,一把大火,一个幸福的家庭就此破裂。今天,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杭州保姆纵火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然而,开庭仅仅半个小时,就因辩护人的抗议、退庭而休庭。

  上午9时,案件在杭州中院第二法庭准时开庭。庭审开始后,依照法庭程序,审判长依次宣读合议庭人员组成,核对被告人、公诉人、辩护人身份,询问被告人、辩护人是否申请回避时,被告人莫焕晶的辩护人党琳山以已经申请指定杭州中院以外的法院异地管辖为由,要求杭州中院停止审理本案。

  辩护人退庭 法庭休庭

  党琳山称,本案是一起放火案,应当将起火原因、报警经过、灭火经过调查清楚,想要调查清楚这些事实,必须向当时灭火现场的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第一批进入起火现场的消防员收集证据。

  但现有案卷显示,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并没有向上述人员收集证据,在参与灭火的84名消防部队人员中,只收集了两名消防员的证言,而且这两名消防员都不是第一批进入起火现场的。

  党琳山认为,杭州市公安局的上述做法违反了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全面搜集证据的规定。

  同时,对公安机关没有全面收集、调取证据的事实,检察机关不听取辩护人意见,仓促提起公诉。党琳山认为,公诉机关的做法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没有依法履行职责。

  党琳山称,鉴于公安机关在本案侦查阶段故意不全面搜集、调取证据,检察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不听取辩护人意见,仓促提起公诉,为尽可能还原案件真相,自己向杭州中院提交了《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的申请》,其中包括进入灭火现场的消防指挥员和第一批进入火场的消防员,但对其提出的要求38名证人出庭作证的申请,法庭在11月2日召开的庭前会议中全部予以驳回。也因此,他认为由杭州中院审理本案“不合适”。

  党琳山在庭上还称,11月8日,他向最高人民法院邮寄了请最高人民法院对“莫焕晶放火、盗窃案”指定管辖的申请,请求最高法指定浙江省以外的法院审理。并在11月20日向杭州中院告知了此申请,要求杭州中院在最高法院没有明确答复之前不要安排开庭。

  党琳山称,截至目前,他没有收到最高法的答复。他认为,在没有收到最高法的答复之前,杭州中院强行开庭是违法的。

  法庭认为,依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杭州中院依法具有对本案的管辖权。但在四次释明、回绝后,党琳山仍不愿继续庭审程序。

  在未取得合议庭同意的情况下,9时26分,党琳山离开法庭。临走时,还叮嘱莫焕晶:“不要回答法庭上任何问题。”

  法庭认为,辩护人党琳山无视法庭纪律,未经同意,擅自离庭,视作拒绝继续为莫辩护,并宣布休庭。

杭州中院休庭后发布的官方微博。

  质疑至今未绝

  这桩发生在半年前的保姆纵火案,持续被舆论关注,至今不息。

  据了解,本案原定11月21日前开庭审理,但因案情重大复杂,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延期3个月。

  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6月22日前一晚,莫焕晶用手机网上赌博,输光了连同当晚用被害人家中一块手表典当所得款项在内的6万余元钱款。为继续筹措赌资,莫焕晶决定采取放火再灭火的方式博取被害人朱小贞的感激,以便再次开口借钱。

  6月22日凌晨5时许,莫用打火机点燃书本引燃客厅沙发、窗帘等易燃物品,火势迅速蔓延,导致屋内的女主人朱小贞及其年幼的三个孩子:林柽一(男,10岁)、林臻娅(女,7岁)、林青潼(男,4岁)四人,因困在火场吸入一氧化碳而不幸中毒死亡。

  火灾发生后,莫从室内逃至公寓楼下,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警方调查认定,大火为保姆莫焕晶纵火所致。

  6月28日,杭州市公安局以莫焕晶涉嫌放火罪、盗窃罪,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8月21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放火罪、盗窃罪,依法对被告人莫焕晶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同时指控,莫焕晶长期沉迷赌博,多次窃取女主人朱小贞家中贵重物品进行典当、抵押,或以买房为由借款,所得款项均用于赌博并挥霍一空。

  林家居住的位于钱塘江畔的“蓝色钱江”小区,是杭州最高档的住宅之一。被纵火的住宅,面积360多平米,按目前市场价,价值约2000万元。

  走在杭州之江路上,可以看到,起火的18楼层还未修复,绿色安全网罩住的窗口裸露着里面火烧烟熏的痕迹。

  时至今日,莫焕晶的放火行为已几无争议,但在导致被害人朱小贞和3个孩子死亡的后果中,其救援过程及救援过程中包括物业、消防等各方是否存在失误、过错的相关内容和细节依然是关注重点,也是备受争议的焦点。

  起火的建筑是一幢25层的砖混结构的居民住宅,起火部位位于18楼1802室,这套360平方米的房子,过火的面积50平方米。

  按照当时官方微博发布的消息,6月22日凌晨5时07分接到报警,5时54分控制住现场火势;6时48分现场火灾被扑灭。这起火灾,从接警到控制住火势、最后被扑灭,用时一小时四十分。

  党琳山在其个人微博中称,他从公诉方复印的两千多页证据中,与有关消防的调查仅20页,“其它证据都是清晰的,唯独这些调查,全都不清晰。”

  党琳山认为,办案机关搜集证据不全面,没有将火灾发生的原因、过程等全部调查清楚。他质疑,导致四名被害人死亡的因素中,有没有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消防救援不力?

  今年7月,杭州市消防部门相关负责人曾表示,根据消防部门收集并固定相关证据,案发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包括火灾发生后,消控室值班人员对消火栓泵控制开关处于手动状态不掌握,确认火警后未及时启动消火栓泵、消防供水管网压力不足等。

  火灾发生后,男主人、被害人朱小贞丈夫林生斌也一直坚持,希望所在小区物业能够公开道歉,并改进管理存在的问题。

  案件发生至今已有半年,但据记者了解,包括被害人家属,至今都未收到过与这起火灾相关的事故鉴定报告。

  党琳山表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3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的规定,办案机关应当全面收集证据,希望还原事实,接下来才能厘清责任。

辩护人党琳山公布的被告人莫焕晶书写的声明。

  法庭表示将择期审理

  站在被告人席上,莫焕晶今天身着黑色套头卫衣,留着齐肩短发。开庭的半小时里,回答法官几句提问时,一直低着头,始终声音颤抖。

  莫焕晶是广东东莞人,今年34岁。2015年,因避债外出打工,先后在浙江绍兴、上海等地从事保姆工作。据警方调查,在此期间,为获取赌资,莫曾在三名雇主家中盗窃财物,被发现后遭辞退。

  2016年9月,经上海某中介公司介绍,莫受雇于本案被害人家中,从事保姆工作,直至惨剧发生。

  据了解,今年3月至5月,莫焕晶还以老家买房为借口,先后5次向被害人朱小贞借款共计11.4万元用于赌博。

  6月21日晚,莫焕晶又将盗取的被害人家中的手表进行典当,获得资金3.75万元用于网络赌博,到6月22日凌晨2时04分,其账户余额仅剩0.85元。

  今年8月15日,莫焕晶曾在看守所给林生斌写过一封道歉信,但未被接受。开庭前,林生斌通过媒体表示,自己决定放弃对被告人莫焕晶主张的民事赔偿,“唯一的希望是法院能够从快判决、从重判决”。

  今天休庭后,林生斌显得十分的激动和愤怒。中午,他在“蓝色钱江”小区举行媒体见面会,他认为,党琳山律师的擅自离庭,是不负责的,自己不能理解。他同时质疑法院为了开庭已经准备了半年,为何还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他希望法院尽快开庭。

  党琳山离庭时,法官询问莫焕晶是否需要另行指派辩护律师,莫表示,希望仍由党琳山担任辩护人。9时30分许,法庭宣布本案另行择期审理。

  党琳山在庭后发布微博,公开了莫焕晶签署于12月19日的声明。莫在声明中表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解除党琳山律师的委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再请其他律师”。

  休庭后,杭州中院也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庭审情况》,称“本案自休庭之日起至第十五日止,将由被告人另行委托的辩护人或者法院依法为其指定的辩护人准备辩护。”

  本报将继续关注本案。

  中青在线杭州12月2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