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1年10月18日,原告赵先生、李女士与被告某地产公司签订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两原告向被告购买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某房,总价款775356元。合同约定被告应于房地产交付之日起的240日内为原告办理并取得房地产证。两原告与被告双方房地产实际交付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被告实际为原告办得房地产证的时间为:2014年6月27日。被告延期办证,但未依照双方合同约定向两原告支付违约金。
代理思路及案件结果:
祝祥霞律师接受两原告委托后,分析认为案件胜败的关键点在于:
1、是否有证据证明迟延办理房产证,此处需要双方关于办理房产证的时限约定证据以及办理房产证的确切时间证据;
2、迟延办理房产证的归责依据,双方购房合同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祝祥霞律师指导两原告重点收集上述证据后,代两原告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应于判决生效之日其十日内向两原告支付迟延办证违约金人民币147937元。
律师简介:
祝祥霞律师,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在读)。2012年至2014年执业于广东震鹏律师事务所,2015年至今执业于亚太地区规模最大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祝祥霞律师在深执业6年,有4年兼任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经验,累计办理各类诉讼案件合计约200余件,涉案标的合计约45000000余元。办理的案件曾获《第一现场》、《深圳都市报》等主流媒体采访报道,获委托人赠送锦旗致谢。在经济纠纷、房地产、合同纠纷、离婚诉讼、劳动争议、工伤事故等领域具有真正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准确定位案件的核心法律关系,第一时间分析制定诉讼策略,正确引导客户收集证据,充分代理辩护,首先为每位客户选择最佳诉讼时机,最大限度为每位客户节省成本,同时为每位客户争取最大限度的利益,最充分地维护每位客户的合法权益。
部分服务过的企业:
深圳市黑与白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彩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德泰物流有限公司
深圳市美之旅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全智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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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专业、及时高效、诚信代理、敬业求精。律师是委托人的权益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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