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安微信推“举报有奖”功能 提供有价值线索得红包

4月20日,记者从江西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为了鼓励市民能够积极参与到社会平安建设中来,江西省公安厅官方微信公众号“江西公安”推出线上新玩法——“举报有奖”功能,只要按步骤操作,为警方提供有价值线索,就将得到神秘的“微信红包”。

据介绍,今后在江西省范围内,市民若发现各类违法犯罪线索,或是身边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隐患,都可以使用“举报有奖”功能。若想使用此功能,首先需要关注“江西公安”微信公众号。该按钮在微信平台右下方,点击进入举报板块,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即可。

微信用户通过关注“江西公安办事大厅”微信服务号或者“江西公安”微信公众号,使用已注册的“江西公安网上办事大厅”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点击“有奖举报”,即可进入举报界面。尚未注册的微信用户可在“江西公安办事大厅”微信服务号或“江西公安网上办事大厅”上进行注册。

微信用户在进行举报时,除填写事发时间、事发地县级公安机关名称、简要举报内容3个必填项外,还可以上传有关图片、视频、语音文件。公安机关对举报有功人员以微信红包形式予以奖励。举报内容主要包括国家安全、涉恐涉爆、社会稳定、公共安全、违法犯罪,以及其他类别等六大类。

省公安厅新闻舆情处处长华小明表示:“举报人举报的线索,应发生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有明确具体的被举报对象或主要违法犯罪事实,所举报的内容具有一定隐秘性,且未被公安机关掌握。举报人应当依法履行举报违法犯罪的义务,不得有捏造诬陷、打击报复、恶意举报、扰乱秩序等行为。对捏造诬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或恶意举报扰乱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全省公安机关24小时受理群众微信举报。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将在7个工作日内,复杂情况的将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反馈信息并视情况发放红包。对因举报的内容不全、不细、不实等导致无法核查,以及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不予奖励。经核查,对无效举报或不符合奖励条件的,公安机关将在24小时内向举报人反馈信息。

同一案件由不同举报人举报且内容基本一致的,对第一举报人予以奖励,举报顺序以公安机关受理时间为准。经核实查证,如属实根据举报线索对破获案件或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发挥的作用,按四个等级标准给予举报有功的市民一次性红包奖励。

华小明说,“一般举报奖励1到10元;重要举报奖励11到30元;重大举报奖励31到50元;特大举报奖励51到100元,具体奖励红包数额在相应档次内由系统随机产生。举报人在接到微信红包通知后,应当在72小时内领取;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举报线索同时符合其他奖励办法奖励情形的,按相应奖励办法另行予以奖励。”

“微信有奖举报主要用于违法犯罪线索的收集,不具备警情实时处置和反馈功能。暂时没有办法受理群众报警、求助、投诉事项。我们在后期将会进行改进,力求完善各相关功能。”省公安厅指挥调度处技术指导科科长余昕提醒说,“该平台的推广是为了填补一些日常警务工作中的‘角落地带’,不具备警情的实时处置功能,如遇紧急、即时的突发重大情况,还请市民拨打110报警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