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保管收费举报量超三成

  

  南国早报记者 肖世艳

  5月5日,自治区物价局向媒体通报了价格举报热点问题,1~4月份,全区12358价格举报电话共受理各类价格举报咨询5258件(其中价格政策咨询4182件,价格违法行为举报117件,价格投诉959件),价格举报和咨询数量按行业分类排名在前5位的分别是:交通运输、房地产及物业管理服务价格、商品零售、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资源价格

  第一位

  交通运输

  据介绍,在交通运输业2528件价格举报中,停车保管收费和公路价格问题尤为突出。其中,停车保管收费的举报咨询1640件,占各类投诉总件数的31.19%,同比下降22.80%,立案查处1121件。公路价格咨询亦呈现上升趋势,1~4月,我区共受理公路价格举报咨询374件,在交通运输行业价格举报总量中占14.80%。

  案例:

  今年春节期间,物价值班人员接到广东游客投诉,反映南宁市东葛路某酒店,未明码标价收取过夜停车费10元。南宁市物价局派出检查人员到酒店核实发现,投诉人停放车辆的场地属于酒店配套停车场,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该停车场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范畴。检查人员现场检查确认,停车场的出入口均设立了明显的收费公示牌,清楚标明对于住店客人白天免收停车费,过夜停车费10元/辆·次,不存在价格违规行为。检查人员将调查结果即时反馈,并耐心解释了相关政策规定,投诉人表示满意。

  第二位

  房地产

  及物业管理收费

  今年1~4月,全区房地产及物业管理服务价格的举报咨询930件,占总件数的17.70%,同比下降6.91%。立案查处664件,经济制裁16.52万元,其中:退还缴费者金额16.52万元。

  法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公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文件规定,物业服务费不属于定价目录管理范畴,物业服务企业必须以明码标价方式收取费用并接受监督。

  第三位

  商品零售

  消费者在网上购物过程中,因不清楚网上销售物品标注划线价的具体含意,引发了大量投诉。1~4月,商品零售的举报咨询263件,占总件数的5%,同比上升25.84%。其中,立案查处179件。

  法规: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第四条规定,“经营者采用与其他经营者或者其他销售业态进行价格比较的方式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的含义,且能够证明标示的被比较价格真实有据”,网店销售页面应当标明“划线价”的准确含义。例如:实体店价格、销售过的价格、同行参考价格等,以免除消费者理解的歧意,产生价格纠纷。

  第四位

  医疗服务

  及药品价格

  案例:

  黄先生向柳州市举报中心反映,某非公立医院手术费、治疗费过高。柳州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实,由于医院在收费告知方面工作不到位,导致双方产生矛盾。柳州市价格主管部门主动协调双方,医院同意退还患者医疗费共计3200元,患者表示满意。

  第五位

  资源价格

  资源价格算是价格举报热点问题的“新生力量”,总举报咨询191件,占总件数的3.63%,同比上升60.5%。

  案例:

  贵港部分市民投诉,贵港某水务公司于2016年3月向贵港市旧城区某商住楼用户发放《用水性质变更通知单》,拟将商住楼用水性质变更为非居民性质用水,按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收取水费。

  经贵港市价格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旧城区的榕兴街、棉新街一带的商住楼大多一层是商铺,二层以上是住宅用房,属于混合用水性质。商铺和商住楼用水量未实行分表计量,全部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收费。

  根据相关规定,检查人员当场责令该水务公司向用水户说明变更用水性质的原因,解释相关文件规定,由用水户选择混合用水比例,协商解决收费不合理的现状。收费单位不得强制单方面变更用水性质,提高收费标准。

  1~4月,全区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的举报咨询231件,占总件数的4.39%,同比上升71.11%。经济制裁4.08万元,其中退还缴费者金额4.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