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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童朝娟吴昊
□本报记者周卫霞
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法不善,则有财而莫理。建设法治财政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实施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是构建法治政府的有机组成部分,更是深化改革、加快全面小康进程的有力保障。今年4月底,我市召开法治财政建设动员大会,在全省率先系统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坚持在“十三五”期间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将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融会于财政服务、财政管理和财政改革的各个层面,扎实推进依法治局、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积极探索基层财政法治建设的有效途径,努力推进现代法治财政体系建设,奋力谱写“十三五”期间法治财政建设新篇章。
事情做了,没有形成记录;业务办了,没有留下痕迹;只注重实体法,不注重程序法;过期财政管理制度没有及时废止……我市法治财政建设与发达地区先进单位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面对诸多问题,市财政局专题会办,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7个绩效管理考核牵头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财政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牵头、协调、推进等工作。
“我们将以‘零风险’为目标,严格内部控制制度管理,力争‘十三五’期间盐城法治财政建设实现‘大跃进’。”今年年初,市财政全面梳理和精简财政业务流程,逐条过堂每一项办事流程,加快内部控制建设,强化财政内部监督,拓宽财政内控手段,加大行政问责力度,确保每一项财政业务有法必依,切实增强财政干部职工对财经纪律的敬畏心和遵从度,真正做到既依法理财,又方便群众。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原有的财政管理制度已不能满足新时期的要求,为此,市财政局从实际出发,以新预算法为准绳,深入一线调研,加强财政创新。“十三五”期间,我市将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及时全面公开,做到政府和部门的预算、决算分别在批准或批复后的20天内公开。完善预算公开评审,推进预算评审由项目评审向支出政策和部门整体预算评审拓展;建立规范的预算编制办法,全面编制部门预算,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推动实现预算收入编制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强化财政监督,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等法律法规,重点监督检查变相设立“小金库”、违规乱发“津补贴”、虚增支出“隐形化”等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现象,充分运用监督检查结果,不断提高威慑力。
“制度建设是法治财政的基础,‘十三五’期间,财政将进一步做到以下三点,完善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已有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总结说。
开设财经讲堂,邀请财经、法律界知名专家到市财政局授课,为广大财政干部职工进行普法充电;举行财政法规知识竞赛,以竞赛的形式鼓励大家参与学法,营造主动学法、用法氛围;组织法治财政文艺汇演,将财政法规知识、财政惠民政策编制成脍炙人口、通俗易懂的文艺节目,组织基层财政干部在广场演出,让老百姓了解财政、支持财政、监督财政……开展财政法制内外宣传和培训是营造依法行政氛围的重要手段,市财政在开展日常学法、用法的同时,创新财政法治宣传和培训方式,全面提升财政干部职工法律素养,让社会各界了解掌握财政法律知识,营造良好的财政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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