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 就一直曝光你

  本报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蔡鸿铭 庄晖煌

  本报讯

  “许某艺,未履行标的100.42万元;郑某鹏,未履行标的25.6万元……”今年元旦起,晋江市法院在晋江主要公交路线的车载电视上,每天循环播放“老赖”名单,敦促他们自觉履行义务。据悉,这种在公交车载电视“晒老赖”的做法尚属全省首创。

  “这个许某艺我认识,怎么还欠人家的钱不还?”昨日,2路公交车上,一名乘客看到车载电视播放的“老赖”信息后很是惊讶,“如果不及时还钱,这样一直被曝光真没面子。”

  晋江市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说,针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情况,该院在原有微信、微博、报纸、电视台、LED屏幕曝光“老赖”的基础上,全省首创公交车载电视曝光“老赖”信息,这些信息将每天在晋江的100辆公交车上滚动播放30次,内容涉及“老赖”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照片、未履行金额等,以敦促其履行义务。“我们首期确定了11名曝光对象,既有金额四五万元的工伤、人损赔偿纠纷案件,也有金额达100多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上述负责人说。

  据悉,这些“老赖”不但信息被公布,还将被限制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坐飞机、列车软卧、高铁动车商务舱、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并将受到其他信用惩戒,禁止银行贷款和办理信用卡。

  近年来,晋江市法院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公布失信的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分批次将拒不执行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信息录入最高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通过中央文明办等单位“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对其实施信用惩戒。此外,法院还每月向晋江市信用“红黑榜”报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让“老赖”寸步难行,提高执行效率。

  (详见2版)

  作者:胡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