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熔断机制发挥了冷静期作用

  新华网北京1月5日电 1月5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熔断机制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市场对新规则需要有一个调整适应的过程。

  1月4日,2016年第一个交易日,也是指数熔断机制正式实施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沪深300指数连续触发5%和7%两档熔断阈值,最终上证综指重挫6.85%,收报于3296.26点,跌破3300点,创两个月来新低;深证成指重挫8.20%,收报于11626.04点,中小板指和创业板指则分别暴跌了8.23%和8.21%。2808只个股中,跌幅在9%以上高达2001只。

  邓舸说,熔断机制对稳定股市具有重要作用,其主要功能是为市场提供“冷静期”,避免或减少大幅波动情况下的匆忙决策,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抑制程序化交易的助涨助跌效应;为应对技术或操作风险提供应急处置时间。

  “从1月4日市场情况看,熔断机制发挥了一定的冷静期作用,对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引入指数熔断机制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在我国还没有经验,市场对新的规则有一个逐步调整适应的过程。

  邓舸表示,从境外经验看,熔断机制的完善不是一步到位的,也没有统一的做法,需要在实践中逐步探索、积累经验、动态调整。我们将根据熔断机制实际运行情况,不断完善相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