熔断机制推出首日即触发引起舆论强烈关注。证监会5日表示,从1月4日市场情况看,熔断机制发挥了一定的冷静期作用,对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引入指数熔断机制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在我国还没有经验,市场对新的规则有一个逐步调整适应的过程。
一些网民表示在4日的交易中“损失惨重”,并由此对熔断机制的有效性产生怀疑。也有网民指出,熔断机制本身没有问题,但在当前股市波动剧烈的背景下,还须稳定市场预期,纠正此前触发熔断机制引起的市场恐慌情绪。
熔断放大恐慌情绪
A股熔断机制实施首日便二次触发熔断提前收盘,这让不少自称“损失惨重”的网民感到担忧。也有不少网民认为,不宜过早对熔断机制下结论,且熔断机制本身并不会影响市场走向。网民“徐小明”表示,下跌与熔断机制无关,熔断机制本身就是双向的,也不是只有跌5%才熔断,涨一样熔断。
有网民指出,因A股市场基本属于高度投机的市场,且机构投资者的投机行为远远强于普通的投资者。对此,在“双保险”的制度环境下,当市场遇到非理性的行情时,实际上更容易引发巨额资金的抛售压力,并最终加剧了市场恐慌情绪的集中释放。
维护市场稳定性“目前一级阈值幅度较低,且二级阈值与一级阈值设置差距过小,正常交易可能会比较频繁的被中断。另外,这种熔断机制设计本身也会对市场波动产生影响。相比之下,市场下跌更容易导致集体性的非理性行为。”网民“王汉锋”说。
网民呼吁,密切关注资本市场恐慌情绪,尽快出台与熔断机制相适应的配套交易制度,进一步稳定投资者信心。目前A股尚处于岁末年初资金紧张时期,监管部门要警惕恐慌心理形成恶性循环。
据报道,证监会5日表示,目前正在研究完善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规定,对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建立减持预披露制度,并在一定时间内对减持股份的比例进行限制,引导其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途径减持。这个规定将于近日公布。
有网民建议,资本市场制度改革需进一步提速,完善投资者利益保护机制。网民“郭施亮”表示:“借助此次暴跌风波,市场更需要做好深刻性的反思。我们应该结合市场自身的特色环境出台具有针对性的政策,且要完善更多的风险对冲工具,以从根本上维护市场的稳定性。”(记者 廖冰清 整理)
提升市场理性 纠正“熔断恐慌”
-
网站声明:网站内容均为由网友提供,版权归本人所有。任何媒体、互联网站和商业机构不得利用本网站发布的内容进行商业性的原版原式地转载,也不得歪曲和篡改。如需转载,必须与相应提供单位直接联系获得合法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