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窃不思悔改 监视居住期间再出手

  通讯员_郭英英 本报记者_齐玉波

  本报讯

  福建永春男子林某2015年8月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拘,后转为监视居住,由法院审理。然而,在监视居住期间,他仍不思悔改,因没有路费,就继续重操旧业,盗窃同事财物。目前,林某已被逮捕。

  近日,群众王某匆匆忙忙来到金井派出所报警称,他于当日凌晨回到晋江金井某酒店员工宿舍睡觉,醒来后却发现钱包内的800元现金被盗,且其两名同事也各自被盗了一个行李箱。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调查,民警迅速锁定盗窃嫌疑人林某的身份及落脚地,并于22日上午在厦门某旅馆抓获林某。

  经审查,林某对其盗窃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林某交代,他于2月19日到金井打工,因不适应这份工作,就想去厦门找工作,可惜身无分文,便打起了歪主意。21日上午8时许,他见王某宿舍无人、门也没锁,遂盗窃了800元现金当路费,并顺手偷了两个行李箱装东西,随后搭车去了厦门。不过,他没想到,到厦门第二天就被抓获。

  作者:齐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