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贵州省服务业名牌评价方案(2016年版)》于日前正式发布并施行。5月31日前,相关组织(企业)可进行申报。
根据《方案》,我省服务业名牌评价对象为:依法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企业);在省内外已采用直营、连锁或加盟等经营方式,经营业绩在省内同行业中名列前茅的组织(企业)。经营范围包括:生产性服务业(金融业、现代物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研发设计、科技咨询、检验检测、现代商务服务业、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文化旅游业、商贸服务业家庭服务业等)及其他现代服务业等。
申报结束后,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省质量兴省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本报记者 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