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元旦起,上海对45个国家的公民实施“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旅客凭本人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和已经确定日期及座位并在72小时内离境的联程机票或相关证明,从上海浦东机场或者虹桥机场过境前往第三国(地区),在上海行政区域内停留不超过72小时的,可免办签证。
45个国家包括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俄罗斯、英国、爱尔兰、塞浦路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乌克兰、美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阿根廷、智利、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日本、新加坡、文莱、阿联酋、卡塔尔。
上述45国公民,凭本人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前往国(地区)签证和已确定日期及座位并在72小时内离境的联程机票或者相关证明,过境上海的空港口岸(浦东国际机场或虹桥国际机场)前往第三国(地区),可免办签证在上海行政区域内停留不超过7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