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5月17日上午9:3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软件园一栋四楼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程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296,934,6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4,233,670.00 元,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的总股本为445,402,020股。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该方案相关的《公司章程》修改和工商变更等事宜。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由29,693.468万元增加至44,540.202万元,《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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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详见2016年5月1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