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特殊庭审彰显法律温情

  中新河北网唐山4月20日电 日前,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抢夺案,被告人吕某、郭某两人均为聋哑人,且没有辩护人为其辩护。为准确查明案件事实,保证案件公正审理,曹妃甸法院专门从特殊教育学校聘请了手语翻译老师,为聋哑被告人进行庭审现场翻译,又为被告人指定了两名法律援助律师作为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吕某、郭某经常趁人不备,先后多次实施抢夺行为,构成了抢夺罪。在庭审过程中,为照顾被告人身体的特殊情况,特意放缓了庭审速度,并安排手语翻译老师与书记员相邻就近进行现时翻译,以便各方诉讼参与人得以充分沟通交流,案件更加清楚明了。

  在一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按照司法程序,法官有条不紊地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被告人在手语老师的翻译下进行了最后陈述,法庭指定的辩护律师为他们进行了现场辩护,圆满地完成了辩护工作,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辩护权利。整个庭审进程规范、有序,在确保案件审理客观公正的同时彰显出法律的温情。(周悦)

编辑: 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