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诚家涉黑案一审宣判,一审辩护律师姜彩熠获得好评

  袁诚家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是公安部督办的十大涉黑案件之一,该案的社会影响度之高,涉案人数之多,涉案金额之大,均是建国以来首例。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专题报道过,新华社等全国上千家平面媒体也都报道过。本案涉案人数97名之多,涉案金额20多亿,是辽宁省乃至全国头号大案。
  辽宁敬恒律师事务所姜彩熠主任带领本所及兄弟所40多位律师,为涉案的主要被告人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获得了全体被告人及被告人家属的一致赞扬和肯定。
  姜彩熠主任及其团队的辩护意见,除涉黑罪名外,其余的辩护意见全部被法院采纳。涉案的被告人有50多人被判处三年以下、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这些人在一审判决前后陆续释放。其他被告人也都获得了轻判,其中第一被告人袁诚家数罪并罚20年,袁诚家的妻子、儿子、弟弟等亲属均获得从轻处罚,一审判决后也将陆续释放。
  姜彩熠主任认为,该案是其从业以来最成功的辩护案例之一。春节后,法制日报等媒体来到敬恒律师所,专门就本案采访了我们所的主任姜彩熠。
  该案宣判后,只有5名被告人上诉,92人对法院的判决满意,服判率达到90%以上,姜彩熠认为该案是辽宁省刑事审判史上充分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典范,值得全省和全国法院学习和借鉴。
  姜彩熠跟记者说,本案唯一的遗憾是没有拿掉“涉黑”罪名。但被告人服判,要求不上诉,姜彩熠也只好把遗憾留在心里了。这件案子如果能够拿掉“涉黑”罪名,那就漂亮极了。
  姜彩熠律师认为无论刑事判决还是民事判决,能让当事人满意,当事人不上诉,这样的判决才是好判决,这样的律师才是好律师。律师办案的目的不体现在输赢上,而是体现在判决的公正性和满意度上。被告人、当事人都满意的判决才是最好的判决。对律师而言,绝大多数案子不体现在无罪和胜诉上,真正宣判无罪的案子寥寥无几,关键是能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律范围内判得最轻,这就应该是成功案例。对刑辩律师而言,能拿到无罪判决是最得意的事情。
  姜彩熠律师春节后收了辽宁某法院一件诈骗案件,姜彩熠认为判无罪可能性很大,姜彩熠决定亲自出庭辩护,我们拭目以待。(王洪)


  著名“死磕派”律师杨金柱等律师来辽宁省抢夺案源

  春节刚过,杨金柱带领山东湖南等地多名律师,来到辽宁抢夺案源,并在网上发表了大量言论攻击法官和一审辩护律师姜彩熠、李洪军等人。为正视听,向全国和全世界网民报道真相。
  发生在辽宁的袁诚家涉黑大案,其涉案人数之多,涉案金额之大,在全国都是空前的。该案共计97名被告人,有130多名律师参与诉讼,姜彩熠主任带领40多名律师为袁诚家案件的主要被告人辩护。其中袁诚家的亲属就有十几人,都是委托辽宁敬恒律师事务所姜彩熠主任。所谓抢夺案源,主要发生在袁诚家和袁诚家的妻子谢艳敏、弟弟袁立家身上。袁诚家是第一被告人,涉案金额20多亿元,很多律师都想承接这件建国以来头号大案。
  从一审开庭到现在,死磕派律师杨金柱与国内著名维权律师姜彩熠,共发生过两次争夺袁诚家辩护权的网上大战。除网上论战外,还惊动了中央政法委,国家司法部,全国律协,辽宁省司法厅,湖南省司法厅,中央纪委等司法领导机关。
  袁诚家案件是从2010年10月开始,袁诚家及其亲属被拘留后,袁诚家的大哥袁兴家就慕名找到了著名的维权大律师姜彩熠。袁诚家公司及亲属几十人被抓,姜彩熠组织了40多人的律师团队为其辩护。袁诚家案从侦查阶段、起诉阶段再到审判阶段,共三个阶段,都是姜彩熠及其团队辩护的。
  一审开庭后四个月,死磕派杨金柱来到辽宁,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了袁诚家亲属的委托书。但仅仅12天后,袁诚家的亲属就解除了对杨金柱律师的委托。但杨金柱不同意解除,与袁诚家的儿子袁崎峰和袁诚家的亲属杨春江发生激烈争吵。为了彻底解除对杨金柱的委托,袁诚家的儿子袁崎峰和袁诚家的大哥袁兴家除向法院递交解除委托函外,还在北京和辽宁的报纸上刊登公告,声明解除对杨金柱的委托。还将声明及理由发到网上。期间,杨金柱为发泄不满,在网上用袁诚家的名义举报姜彩熠律师和原辽宁省公安厅厅长李文喜。为此,袁诚家书面发表声明,杨金柱的言论不是他的本意,更不能代表他。第一次抢夺案源大战暂时偃旗息鼓了。袁诚家本人,郑重向法院书面声明,姜彩熠律师和崔永星律师是他一审的出庭律师。
  一审宣判后,今年正月初六,死磕派杨金柱带领多名律师,又飞到辽宁,与姜彩熠律师争夺袁诚家二审辩护权。但是,袁诚家本人在2013年8月1日和2014年1月26日,先后两次签发了授权委托书。继续委托姜彩熠律师和崔永星律师做二审辩护人。并在委托书中注名,如果二审开庭,由姜彩熠和崔永星出庭辩护。
  由于已经委托了两名辩护律师,杨金柱持袁诚家亲属的委托书和律师函要求做袁诚家二审辩护人,被法院拒绝。到看守所会见,也被拒绝。于是恼羞成怒,在网上发博客攻击营口中院和一审辩护律师姜彩熠。还以到法院静坐和绝食等方式威胁法院,还扬言到辽宁省高法死磕。袁诚家本人不委托杨金柱,跟法院有什么关系呢?
  袁诚家本人委托的律师,和袁诚家亲属委托的律师,谁的委托书效力高?这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
  袁诚家为此专门向法院递交了情况说明:“二审委托书是我写的,亲属给委托的律师无效,我的事,我自己安排律师。不上诉,是我自己的决定,和任何人没有关系。”(袁诚家亲笔书写的声明附后。)
  2014年1月27日,袁诚家特意给袁崎峰、袁兴家、杨春江和邓德芳写信,表明自己的态度,信中说:“我的一切法律事务都委托姜彩熠律师了。”
  辽宁省法院不承认杨金柱的二审辩护权,杨金柱竟然煽动不明真相的一些亲属向司法部、辽宁省司法厅、律协等司法机关在网上发公开信,要求姜彩熠律师自动退出袁诚家的辩护。
  姜彩熠律师为了避免案源争夺大战,伤了与外省市兄弟律师的和气,于2014年2月10日,专程赶到省看守所征求袁诚家的意见,袁诚家明确表示绝不更换姜彩熠律师。不但二审要姜彩熠律师负责,如果将来有申诉和再审,还要由姜彩熠律师负责。为此,袁诚家专门给其儿子袁崎峰写了一封长信,明确要求所有亲属委托的律师一律解除,所有代签的上诉文书全部到法院撤回,并要求其儿子袁崎峰亲自办理,并向法院解释说明和赔礼道歉。
  法院要求袁诚家确认是用自己委托的律师,还是用亲属委托的律师,袁诚家书面向营口中院表明了态度,坚持用自己委托的律师,并声明亲属委托的律师无效。还特别声明,不上诉是自己的决定,与任何人没有关系。(对姜彩熠律师的两份委托书和给营口中院的声明附后,袁诚家一切委托姜彩熠律师的家信附后)。
  我们认为,姜彩熠律师是袁诚家二审的合法辩护人。
  中国现在律师多,案源少,律师之间关于案源的竞争是不可避免的。但向袁诚家涉黑案这样,明目张胆的抢夺案源,用东北土话讲,叫“掏地沟”,还是令人瞠目结舌。案源之争,说到底是律师费之争,也是利益之争,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作为律师同行,如此明目张胆地到别人家门口抢夺案源,还是值得商榷的。如果全国的律师都像杨金柱这样做,那么中国的律师市场和律师执业环境就乱套了。
  谁应该是袁诚家的辩护律师?辽宁法院应该接纳谁的委托书和律师函?是姜彩熠律师还是杨金柱律师?请中国的律师同行竞猜吧,也请中国和各省司法厅、律协裁决吧!(王洪)
  相关委托书、声明附后,请领导机关和全国网民仔细查看。

  杨金柱律师到辽宁与姜彩熠律师抢夺案源大战之二
  死磕派代表人物杨金柱向辽宁省司法厅等部门投诉,要求取得袁诚家案的二审辩护权,并以19名亲属联名信和加按语的形式在网上公开传播。袁诚家的二审辩护权鹿死谁手?姜彩熠的辩护权是袁诚家亲自委托,亲自向法院书面声明,亲自给亲属写信说明。杨金柱的二审委托书是袁诚家的亲属签字的。小学生都明白,袁诚家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并按了自己的手印,其效力应该高于全世界任何人。中国顶尖的大律师更应该明白,再不行让中国律协评判吧。
  2014年2月10日下午,袁诚家给其儿子袁崎峰写了一封长信,其中主要内容是四个方面:一是不上诉是袁诚家自己的决定。二是袁崎峰等亲属委托的律师全部解除。三是袁崎峰等亲属代签的上诉材料等法律文书全部撤回,并向法院解释清楚。四是袁诚家的一切法律事务都委托姜彩熠律师了,要求其儿子袁崎峰一切听姜彩熠律师安排。
  袁诚家的长信涉及到家庭事务的内容隐去,选取三段附后,请中国律师同行和全国及全世界网民裁定,谁是袁诚家真正的二审辩护人?谁不远万里到辽宁“掏地沟”,抢夺他人案源?
  据我所陪同姜律师会见的律师介绍,姜彩熠主任当面向袁诚家表示,要求辞去二审辩护,只负责一审的收尾工作。让其亲属另聘律师。姜彩熠说:袁诚家与其亲属意见不一致,他无法开展工作。袁诚家说:亲属肯定有误会,他给他儿子写封长信,说明情况,他儿子和亲属一定会听他的。于是袁诚家写了这封长信。会见快结束时,袁诚家怕他儿子看不明白,又写了一封短信,要求“儿子千万听老爸的”。要求儿子袁崎峰到法院把签的委托和材料,一定退了。在袁诚家再三诚恳的挽留下,姜彩熠表示:如果其亲属能听袁诚家的,姜彩熠继续做二审代理。如果亲属不听袁诚家的,姜彩熠临走时表示,决不做二审代理了。姜彩熠说,与外地律师争夺案子,还在网上炒作,让人笑话。袁诚家表示:姜律师放心,我儿子及其亲属看到我的这封信,他们肯定会按我说的做,如果不照做,你明天下午来找我,我有办法。
  据陪同会见的律师介绍,袁诚家向姜彩熠律师再三说明:我们家包括亲属都听他的,现在亲属们有不同声音,肯定是因为他们受了杨金柱等外地律师的挑唆,又不明白真相,产生了误会,要求姜彩熠律师向其亲属多做解释工作。并再三明确表示,除了姜彩熠律师谁也不找。袁诚家还表示,将来如果真需要外地律师配合,也由姜彩熠主任选,姜彩熠主任定。如果姜彩熠主任不同意的,他坚决不用。
  姜彩熠主任已经约了袁诚家的日子袁崎峰和其大哥袁兴家等亲属明天上午(2月11日)到敬恒律师所办公室。
  欲知下回如何,请看死磕派杨金柱律师与维权派姜彩熠律师抢夺案源大战之三,敬请恭候。
  袁诚家的长信截取三段附后。


  辽宁大律师姜彩熠与湖南大律师杨金柱再起网络大战
  2013年6月,杨金柱在网上实名举报姜彩熠律师和原辽宁省公安厅厅长李文喜,引发了一场网络大战,其实质是争夺案源,也就是争夺袁诚家案一审开庭后的辩护权。杨金柱接受委托仅12天,就败走“麦城”,无奈地退出了一审辩护律师行列。2014年2月,杨金柱律师又率先在网上攻击姜彩熠律师,其目的是抢夺姜彩熠律师的二审辩护权。但谁能取得袁诚家二审的辩护权?不是律师自己说,自己吹,关键是看袁诚家本人用谁。因此,杨金柱与姜彩熠的争夺,实际上没有任何意义。袁诚家自己反复多次明确表示,委托姜彩熠辩护。就是说不用也不行。因为这是袁诚家的“私权”,任何人不得干涉。杨金柱的挣扎和争夺是徒劳的。
  律师凭“三证”会见被告人,这是法律明确规定,尽人皆知的。但是不是说全中国20多万律师乃至全世界几百万律师都可以到辽宁省看守所会见袁诚家呢?显然是不可能的。一个被告人只能聘用两名律师做辩护人,准确的说法是,这两名辩护人可以会见被告人。具体到袁诚家案件,只有接受袁诚家委托的姜彩熠律师和崔永星律师才有权会见。可以这样讲,只有姜彩熠和崔永星的会见才是合法的,看守所必须安排会见。反过来说,袁诚家不同意也不委托的律师,就不是袁诚家的辩护人。当然不能会见袁诚家。看守所拒绝杨金柱会见,是依法办事。如果安排了,就是严重违法。
  在法院和看守所再三向袁诚家核实,袁诚家也再三声明只委托姜彩熠和崔永星做辩护人,其他亲属委托的律师一律无效。在这种情况下,杨金柱要求会见袁诚家,是根本不可能的。
  杨金柱在网上攻击一审法官和一审辩护律师,错误的认为是法官和一审律师阻挠其会见,这是天大的笑话。辽宁省看守所也好,营口市看守所也好,管辖权在公安机关,一审法院和姜彩熠律师怎么阻止其会见呢?假如姜彩熠真能管了沈阳市和营口市的看守所,那么姜彩熠就不是个大律师了,而是公安部部长了。
  杨金柱在看守所见不到袁诚家,要到营口法院和省法院静坐绝食,而且还声称自己的身体不适合静坐和绝食。为什么还要去呢?杨金柱还在网上散布威胁言论,如果姜彩熠律师不主动退出袁诚家的二审辩护,袁诚家的19位亲属要大闹姜彩熠的律师事务所,并说要以命相搏。太吓人了!为了一件案源,竟然要闹出人命来。事实真相究竟如何呢?
  为此事,姜彩熠律师分别给杨金柱的委托人袁崎峰和袁兴家打了电话,询问此事。袁兴家说,杨金柱等律师煽动一些不明真相的亲属,要求袁诚家上诉,说杨金柱能给袁诚家办无罪,我虽然不相信,但我不敢不签字,怕将来落埋怨。我虽然签了字,但不是我的本意,这件事还是让袁诚家自己决定。袁诚家几次给我们回信说用你做二审辩护人,你就好好办吧。袁崎峰讲,一审判决后,他的舅舅和姨等亲属都到他家,把他围上了,说杨金柱等律师如何如何厉害,让我签委托书。签了就能救我爸,就能把财产打回来。我很为难,没有办法就在委托书上签字了。我的本意是,听我爸的,我爸爸说咋办就咋办。不管对错,只要是我爸说的,我都照办。请姜律师理解。
  袁崎峰要求姜彩熠主任尽快见到他爸(袁诚家)。他也管不了。一切都让他爸自己决定。姜彩熠主任2月10日上午跟袁崎峰和袁兴家通了电话,下午就去省看守所会见了袁诚家。
  因此,袁崎峰和袁兴家给杨金柱的委托,不是他们真实的意思表示。是他们的亲属受了杨金柱等律师的煽动,迫于亲属的压力,才在委托书上签的字。现在袁诚家已经写信,再三要求袁崎峰到法院将其签字的委托书和上诉材料全部撤回。而且再三叮嘱:“千万听老爸的”,一定要撤回,并给一审法院张强法官工作带来的麻烦,当面解释清楚,当面赔礼道歉。
  以上才是真相,袁诚家的亲笔信附后。
  作为法律工作者,应该明白。不是你说,我说,也不是比谁说的好听,关键看证据。证据才能解释事情的真相。
  姜彩熠主任不会用电脑,不会上网,只有我们代劳了。(王洪)

  湖南杨金柱律师到辽宁抢夺姜彩熠律师案源大战之四
  袁诚家涉黑案一审宣判后,97名被告人只有5人上诉,其中引起杨金柱质疑的是袁诚家和谢艳敏为什么不上诉?
  袁诚家和谢艳敏不上诉是他们自己决定的,还是姜彩熠律师不准许他们上诉,这是争夺案源大战的焦点问题之一。
  姜彩熠主任说,袁诚家不上诉,是经过深思熟虑,慎重决定的。1月24日宣判时,袁诚家在法院的宣判笔录上,自己签字时特别注明,服从法院判决,我不上诉。春节前,姜律师三次到看守所会见,袁诚家一再表示,不单自己不上诉,还要求其全体涉案亲属都不上诉。对法院从轻处罚,再三表示感谢。
  春节前,袁诚家的主要亲属邓德芳、杨春江、袁崎峰、袁兴家、方兴龙等分别给袁诚家写信,核实袁诚家是否上诉。袁诚家给每位亲属分别回信,再三声明,是我自己决定不上诉,不上诉的理由将来再跟你们解释。1月28日下午,袁诚家的亲属,怕袁诚家看不清楚信,还打印了一封联名信,要求袁诚家在背面回信,说明白是否上诉。袁诚家在背面回信,说明不上诉是我自己决定的,我之前给你们写的关于不上诉的信,都是我亲笔写的。目的是让家属相信和放心。袁诚家在回信中反复说明:我一切法律问题都委托姜彩熠律师了。请你们配合姜律师工作。
  杨金柱等律师煽动袁诚家不明真相的亲属坚持上诉, 并且在网上攻击一审法官和姜彩熠律师,认为是张强法官和姜彩熠律师阻挠袁诚家和谢艳敏上诉。从正月初八到正月十一,姜彩熠又三次会见袁诚家,并向其说明亲属聘请的律师要求其上诉的意见。袁诚家连续三次给家里亲属写信,每封信的第一句话都是,我自己决定不上诉了。跟任何人没有关系。要求亲属们听从姜彩熠律师安排。不要听别人的。
  袁诚家在得知谢艳敏和其弟弟袁立家受到别的律师挑唆上诉后,十分着急,分别给妻子谢艳敏和弟弟袁立家写信,语重心长的建议他们不要上诉,如果已经上诉了,一定要撤诉。两封信附后。
  袁诚家得知其家人聘请的杨金柱等律师在网上攻击营口中院,攻击一审法官张强时,袁诚家特别气愤,他在给其弟袁立家的信中说,张强法官是好法官,是公正的法官,是我们家族的恩人。我们要感谢营口中院的法官。袁诚家还委托姜彩熠律师尽快给营口中院刑一庭法官张强等合议庭成员送一面大锦旗,姜彩熠主任已安排律师所内勤正在办理。
  袁诚家在正月初九和正月十一,连续两次给儿子袁崎峰写信,要求他在姜彩熠律师陪同下,到营口中院,向张强法官作出解释,赔礼道歉,和表示感谢。
  谢艳敏在宣判时,对判决特别满意,一再向合议庭成员表示感谢。但是,在杨金柱等律师挑唆下,通过谢艳敏的妹妹谢艳波鼓动谢艳敏上诉。他们在见不到谢艳敏的情况下,通过关系找管教,让谢艳敏在事先打印好的上诉状和委托书上签了字。1月28日,谢艳敏亲自委托的二审律师李洪军和钱林娜,会见时,谢艳敏说,管教让他在七张纸上签了字,说是家里的意见。谢没有看纸上的内容,他在窗口签的字,签完后就后悔了,说一宿没睡好觉。李洪军让她确认是否上诉,谢明确表示不上诉。她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上诉状上签的字。李洪军给她做完笔录后,谢艳敏在签字时,自己特意加了一句话,我服从判决不上诉。(谢艳敏签字的笔录附后)
  袁立家也是在谢艳敏同样情况下,在上诉状上签的字。谢艳敏的上诉,因为是在上诉期内,所以已经撤掉了。袁立家的因过了上诉期,营口中院说,暂时不能撤诉,等到了省法院后再办理撤诉手续。
  袁诚家的外甥房兴龙也上诉了,袁诚家写信要求去撤回上诉。房兴龙是否按袁诚家要求撤诉,目前还不清楚。
  袁诚家建议亲属不要上诉的亲笔信,摘要附后。
  总之,事实胜于雄辩。杨金柱等在网上拿袁诚家和谢艳敏不上诉大做文章,其目的是什么?人家本人不愿意上诉,为什么一定要鼓动被告人上诉呢?律师的职业是打官司,但当事人不愿意,杨金柱等律师还千方百计、绞尽脑汁,鼓动当事人上诉,我们到现在也不明白是为了什么?请中国20万律师竞猜吧。
  欲知杨金柱律师与姜彩熠律师争夺案源大战结果如何,请听下回分解。(王洪)
  袁诚家的亲笔信附后。敬请全国网民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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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南老兵2012 时间:2014-02-11 16:55:11

  【现场直播2】 14时15分。杨金柱开始起草将与袁崎峰签订的《关于杨金柱垫资5000万元人民币组建袁诚家涉黑案二审律师团的协议》。核心内容为:1、鉴于袁诚家的所有资产被没收(辽宁省警察学会账上有现金18.6亿人民币),袁、谢两个家族已经财尽力竭,现由杨金柱垫资5000万元人民币。2、杨金柱垫资的5000万元人民币全部用于80人的律师团和18人的顾问团,人均50万人民币。3、如果本案二审辩护失败(指维持原判),杨金柱垫资的5000万元自行承担风险,与袁崎峰无关。4、如果本案二审辩护成功(指去掉涉黑犯罪),袁崎峰除了偿还杨金柱垫资的5000万元外,另行支付杨金柱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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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南老兵2012 时间:2014-02-11 16:58:17

  【谢政敏律师】 辽宁姜彩熠等四个律师到底想干什么?
  近日,曝出消息,杨金柱大侠、陈光武等死磕律师接受辽宁袁诚家涉黑案件当事人家属的委托,前往辽宁营口会见袁诚家及其妻子谢艳敏无端受阻,有关方面先是拒绝死磕律师会见,声称须经过法院批准;后又声称袁诚家及其妻谢艳敏已委托了其他律师担任其代理人,拒绝杨金柱们的会见,法院方面更是以袁诚家和谢艳敏已委托了辩护人为由,拒绝接受杨金柱们的委托代理手续。
  我就纳了闷了,律师依法会见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不受任何非法限制。辽宁有关方面有什么权利阻止杨金柱等人的会见?营口看守所一位工作人员一语中的,“你们找领导去”,“领导让我们怎么办,我们就怎么办,我们只听领导的”“别给我们讲法”。这时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法律在辽宁只是摆设,领导指示才是圣旨,依法治国在辽宁只是个可笑的中国梦。
  在经过律师们的死磕之后,辽宁方面又改口称袁诚家、谢艳敏已分别委托了两名辩护律师,故杨金柱们不能再担任袁、谢的委托代理律师,无权要求会见袁、谢二人。这无疑给了号称中国第一死磕律师的杨金柱律师迎头一击,让还算经过些风浪的大侠目瞪口呆:你不是有本事吗?你不是会死磕吗?人家已经委托了辩护律师,你磕呀,你倒是磕呀,你怎么不磕了,还死磕律师呢,歇菜了吧?
  那么是什么样的辩护律师能将金柱大侠给晾在一边而无计可施呢?究竟是神马大律师有如此能耐呢?却原来是袁诚家一审辩护律师姜彩熠、崔永星、李洪军、钱列娜告等四位辩护律师。这四位辩护律师的辩才如何,我们不作过多评价,只请大家姜律师在一审所作的辩护词:“在发表辩护意见前,本律师首先向侦查“l0.05”案件的公安干警和省厅领导表示敬意…经过庭前认真阅卷和收集相关证据,…本律师认为,本案包括袁诚家在内的绝大多数被告人均构成犯罪,甚至是严重犯罪,公安机关没有抓错人。”

  我的天哪,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是袁诚家的辩护律师吗,这是在为被告人作辩护吗?这分明是公诉人在指控犯罪呀!拿着当事人支付的400万元巨额律师费,却如此辩护,摆明了要将当事人送进大牢,摆明了要配合辽宁司法机关将冤案进行到底呀!!!这样的辩护律师你会用吗,你敢用吗?
  高人就是高人,尽管姜律师们拿着当事人支付巨额律师费,做着指控当事人的买卖,尽管姜律师们的工作饱受非议,但姜律师们却持有袁诚家亲笔签字的担任二审辩护人的委托书,气得杨金柱们直翻白眼,你不是质疑吗,我有委托书在手;你不是死磕吗,我是辩护人,你磕,你有资格磕吗?气死你!!!
  我们且来看一下姜律师他们出具的袁诚家二审的委托代理手续。先看委托书,委托书载明,“委托人袁诚家根据法律规定,特聘请辽宁敬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彩熠、崔泽远为涉黑案件二审的辩护人……”。可是根据法院提供的公函显示,另一位辩护人崔泽远是辽宁泽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根本不是辽宁敬恒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委托书上何以讲崔泽远是敬恒律师?更令人呈目结舌的是,委托书下方委托人一栏赫然盖有辽宁敬恒律师事务所的公章,难不成敬恒律师事务所是犯罪嫌疑人?难不成敬恒律师事务所是委托人,委托了姜彩熠、崔泽远律师提起上诉?委托书是证明当事人委托律师为其办理法律事务的文书,要求制作规范、严谨,你见过这样漏洞百出、弄虚作假,存在重大缺陷的、如同儿戏一般的委托书吗?

  袁诚家、谢艳敏于2014年1月24日签收了一审判决书,也就是到此为止,姜律师们的辩护工作已然终结,不再具有辩护人的法律地位,除非有家属的委托,姜律师们无权再会见处于羁押状态的被告人。可是,委托书竟然载明出具日期为2014年1月26日,也就是说袁诚家在收到判书两天后又签署了委托书,委托了姜律师们担任其辩护人。袁诚家的所有近亲属们已公开发表声明,表示从未委托姜、崔二位律师担任袁诚家的二审辩护人,也从未给姜、崔二位律师出具过任何委托代理手续。那么姜、崔二位律师何以在一审结束后,已不是袁诚家辩护人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有效委托代理手续的情况下又见到了袁诚家?杨金柱们拿着袁诚家本人亲笔签署的委托书和袁诚家家属的授权委托书都被辽宁方面拒之门外,姜律师们何以在无有其任何有效委托的情况下见到袁诚家?谁给他们的权利?
  再看姜崔二位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给法院出具的公函。辽宁敬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指派姜彩熠律师担任袁诚家二审辩护人的公函抬头居然写着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我的个天哪,本案二审法院是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不是营口中院,辽宁方面拿着发给营口中院的公函来糊弄死磕律师,这样的公函具备法律效力吗?我们再来看崔明远律师所在的辽宁远泽律师事务所给辽宁省高院出具的公函居然是传真,不是原件,显然不具备法律效力。更神的是辽宁远泽的公函传真件抬头载明发送日期为2014年2月8日10时55分。而就在两个小时以前,死磕律师们为会见谢艳敏、袁诚家受阻还在和看守所进行交涉,神勇的看守们对死磕律师们骂骂咧咧,还企图动粗。此事硝烟尚未消散,就出现了这样的公函传真件。下午,辽宁方面就以此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所谓公函、委托书为凭,称袁、谢已委托了辩护律师,拒绝接受杨金柱们的委托代理手续,拒绝死磕律师们的会见。这又是为什么?
  杨金柱们会见受阻,被迫返回同法院进行交涉。令人奇怪的是,他们被阻挡在法院门外,找承办法官不在,找刑庭庭长不在,找副庭长不在,找主管院长不在,找院长不在,找谁谁不在,诺大的营口中院竟然玩起了失踪,唱起空城计。在死磕律师们的坚持下,原承办法官和刑庭一位副庭长终于露面,却又拒绝接受死磕律师们的委托代理手续,理由是袁诚家和谢艳敏已委托了委托代理律师,杨金柱们不能再担任袁、谢的辩护人。法院还拿出了如上所述的神奇的委托书和公函加以证实。面对死磕律师们步步紧逼的质问,张法官张口结舌,竟无言以对。
  马年伊始,死磕律师们就收到辽宁方面给的大大的新年大礼包:杨金柱等死磕律师在委托代理手续齐全、且有袁诚家家属陪同的情况下,竟然无法见到袁诚家,无法启动上诉程序;而姜律师们在袁诚家亲属没有授权,没有签署委托代理合同,无人支付律师费的情况下,不计代价不计报酬地争着抢着主动充当袁诚家的二审辩护人;在没有任何有效委托代理手续的情况下,居然顺利见到袁诚家,获得了袁诚家们签名的委托书,充当袁诚家及谢艳敏的辩护人。莫非姜律师们都是活雷锋?而姜律师们凭着发那漏洞百出、啼笑皆非的委托书和公函居然得到了法院的认可,将持有合法委托代理手续的杨金柱挤在一边,成功阻挠了杨金柱们的会见。我们不禁要问,他们这样处心积虑地,到底想干什么?他们眼里还有法律吗?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不管那帮人如何处心积虑,也不管他们如何践踏法律,但法治的车轮是不会逆转的。那些处心积虑,逆法治潮流而动的人,虽可猖狂一时,难猖狂一世,他们必定要为自己的行为负出惨痛的代价,他们迟早会被钉在耻辱的十字架上。





  谢政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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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自由职业自由职业 时间:2014-02-18 03:37:34

  满独头子、前辽宁省公安厅长李文喜被双规

  2014年2月12日,香港《东方日报》引述海外新闻网报导,消息人士透露,属于副部级的前辽宁省公安厅长、省政协副主席李文喜中国传统新年前被中纪委双规,并直接带往北京调查。

  李文喜是满洲国战犯的余孽,1950年3月生,辽宁本溪人,靠打砸抢起家,初中毕业成为造反派,1969年6月任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县偏岭乡革委会头目,1971年得到四人帮在辽宁的死党的器重,被送进辽宁省“虎班”培养,1972年5月突击入党,出来后成为本溪县革委会副主任,大肆迫害人民群众,制造冤假错案。走资派上台以后,清理“三种人”,由于李文喜是鞑虏,没有被打压,反而在大力成立“满族自治”运动中,一再被提拔,任辽宁省本溪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1990年2月任本溪市本溪县副县长;1992年11月任本溪市公安局副局长,1994年4月任本溪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1995年12月任本溪市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1996年5月任本溪市人民Z.F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2000年1月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2000年6月任副厅长、党委副书记兼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党委书记(正厅级)。

  李文喜2002年5月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以后,勾结另外一名满独头子焦利,纵容海外反动组.织“世界满族文教基金会”在辽宁省的公开活动;2003年3月,李文喜下令户籍部门快速处理改民族的申请,辽宁省出现了整村变成满族的事件,造成“辽宁满族自治区”的提案重新出现。2005年8月,李文喜要求全省公安干警协助省计生委对汉族超生户进行严打。2006年8月,出席了大汉奸尚可喜在辽宁省鞍山市被千余后人纪念,祭祀者着满服,推崇满清;2006年9月任辽宁省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2007年10月,厅长李文喜下令各级公安机关对省内少数民族实施“两少一宽”,汉族成为二等公民。同时,李文喜贪赃枉法,被群众举报到中央,影响恶劣。

  2011年3月30日辽宁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李文喜的辽宁省公安厅厅长职务,改任省政协副主席。

  李文喜在任辽宁省公安厅长期间,动用非法手段迫害汉族人民、支持满独势力,抢掠矿山资源、私设家族武装、贪赃枉法、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镇压群众、滥杀反对计划生育的无辜汉族群众等令人恐怖震惊毛骨悚然的黑恶犯罪事实,其野蛮行径残暴手段足令举世惊骇。但由于李斌、焦利等人的保护,李文喜不仅没有遭到调查,举报人反而遭到各种打击报复。

  2006年4月,满独头子焦利、李文喜的亲密战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办公厅主任佟达宁(辽宁省北镇市满人)因为向敌特出售情报被枪决,给政府造成五千亿人民币的损失,被拍成内部宣传片《佟达宁间谍窃密案》。

  李文喜被中纪委双规调查,直至进入司法程序,其心理防线一旦被完全突破,届时,满独势力在辽宁政治地盘上的死党和余孽将被大、彻底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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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自由职业自由职业 时间:2014-02-18 03:40:54

  满独头子李文喜包庇黑社会、迫害执法干警的资料:(作者:李不逊 来源:中国舆论监督网)

  2007年11月间,中国舆论监督网发表了《辽宁省公安厅长李文喜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一文(以下简称“保护伞”),被国内外网站广为转载,这篇文章还被翻译成了多国文字传播。国内外众多网民对卢、李两名打黑有功民警遭迫害入狱深表了极大的同情。李文喜在看了这篇文章和的评论心里发虚,对省、市有关领导讲这起案件时为自己辩解说:“政法委和省检察院办的这个案件不是我授意的。”

  综合网上的评论和网友们的来信,笔者进行了总结归纳,李文喜为黑社会头子周景珠翻案,虽然得手,但毕竟是在弄虚作假,所以心里存有“四怕”。

  一怕黑社会人员告他

  因为李文喜与黑社会分子周景珠及其二姐周淑清“过从甚密”,吃人拿人的太多,对周家让他办的事必须言听计从,但李文喜深知周家的人不是省油的灯。

  在“保护伞”一文中我们看到,周淑清2001年7月被捕入狱后,在监室大骂李文喜如果不给其弟(周景珠)贷款,他的弟弟就不会出事;他不把她弟弟的案子摆平,我就把他告进去。不久周淑清和其姐姐周淑云就以处理其弟丧事为由取保后审,并能通过省高法为其弟周景珠获准国家赔偿30万元。作为犯罪嫌疑人的周淑清至今仍逍遥法外。

  二怕上级司法机关调阅卷宗

  抚顺市两级法院在判决、裁定书中已明确周景珠、程绍贵的死、伤与民警审讯无关,在没有指使授意对象和刑讯逼供直接责任者的情况下,为了迎合李文喜的指令,强行以两名打黑民警授意指使他人刑讯逼供罪名处以刑罚。就连抚顺市审判此案的审判人员都讲到:“这起案件毛病太多,省检察院上不抓下不抓,专从中间掏,不知为什么,我们也没办法”。

  在庭审中省检办案人员违法办案、人为制造假案的情况已得到证实。起诉、判决书中指控、判决两名打黑民警有罪的情况均不是事实,且没有任何证据佐证,除两名打黑民警的自然情况和主体身份是事实外,没有一点是真实的,两名打黑民警的诉讼代理人已将起诉卷宗全部复印。稍有一点法律常识的人一看就明了,李文喜能不害怕吗?

  三怕民警集体进京告发他

  两名打黑民警被冤狱后,丹东市乃至辽宁省舆论哗然,公安民警拟集体进京上.访,李文喜得到这一消息后,急令省公安厅派庄副厅长到丹做民警工作,阻止民警进京。期间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分别向省委政法委和省公安厅打报告阐明,打黑民警在审讯周、程时没有对其打、骂体罚,没有刑讯逼供的故意。由于周、程涉黑案是公安部挂牌,省公安厅、市委政法委督办的案件,对周、程什么时间、在什么地点、通过什么方式、哪些人参加审讯都是市委政法委和市公安局党委决定的,不能让打黑民警流血、流汗、再流泪!与此同时,驻丹20余名省人大代表拟在2004年省人大召开年会期间提交议案(提案已写好并暑名),建议省高法直接提审两名打黑民警的案件,改判无罪。李文喜亲自到丹做省人大代表的工作,不让递交提案,压制民主。

  由于丹东市委、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等机关对将两名打黑民警处以刑罚持有疑议,李文喜惧怕上述机关的态度影响民警,会导致民警自发集体进京上.访,在他的配合下,与2004年初将批示查处周景珠案件的市委书记蔡哲夫调回省委组. 织部;李文喜勾结王唯众(辽宁省纪委书记)派省纪委办案人员到丹东,诬陷委副书记孙忠忱(主管政法工作)的经济问题,将其免职劝退;2004年9月将丹东市公安局副局长、周景珠涉黑专案组组长孙成伟调至省公安厅,加以迫害。

  四怕舆论曝光影响大

  《中国舆论监督网》是一个有着光荣历史的反腐败网站,“下跪副市长”李信就是被这个网站曝光之后判处无期徒刑,这个案件想必李文喜应该知道。所以在中国舆论监督网发表《辽宁省公安厅长李文喜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这篇文章后,李文喜、王唯众心里非常的害怕,四处封堵,但最终失败。李文喜、王唯众被网上曝光,直接剥去了他们的画皮,使他们的真实面孔暴露在了光天化日之下。

  我们从法院审理案件的卷宗里抽出几份证据,可以清楚的看到王唯众是怎么利用权利采用瞒天过海的手法给丹东的两位打黑民警“立案”的过程。

  一、 中纪委六室给辽宁省纪委的函

  丹东黑社会头目之一的程绍贵,其父亲程远洪向中纪委反映“丹东市政法委书记王保治利用公款装修住房、公安局长朱文杰徇私枉法”。2003年2月25日,中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以中纪六发(2003)13号文做出批示,交由辽宁省纪委查处。

  二、 辽宁省纪委信访室给省政法委书记李峰的信

  辽宁省纪委信访室于2003年5月7日给省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个人发函,在这份函件里,细心的人们可以发现中纪委的文章中的一段话“丹东市政法委书记王保治利用公款装修住房、公安局长朱文杰徇私枉法”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反映丹东市公安局搞刑讯逼供的问题”。

  辽宁省纪委信访室的这份函件还有超出常规的地方,那就是公函的发送一般都是单位对单位,而这份公函却是直接发给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一个纪委信访室是个什么级别,可以这样做?按照Z.F信函转办的常规,辽宁省纪委信访室如果要发函的话,也只能给省政法委信访室。

  三、如果你看完这份文件上的签名,你会有所发现,作为省政法委书记的李峰对这个案件对于这个案件“特别关爱”,在收到辽宁省纪委信访室函件的当日(辽宁省纪委信访室的办事效率也很高,当日打印文件当日送省政法委,当日得到批示,堪称公务员的“楷模”)作出批示,需要注意的是,李峰不是在辽宁省纪委信访室的信函上作出的批示,而是在中纪委的文件上作出的批示( 见图一 ),而且批示的内容和举报的内容完全改变了:“省执法监督壹处会同省检着重对周景珠的死因进行复查,查明情况,及时上报。”

  程远洪向中纪委举报“丹东市政法委书记王保治利用公款装修住房、公安局长朱文杰徇私枉法”,被辽宁省信访室“偷工减料”中途改变为“反映丹东市公安局搞刑讯逼供的问题”。这时的李峰应该是心知肚明,否则他怎么会作出“省执法监督壹处会同省检着重对周景珠的死因进行复查,查明情况,及时上报。”这样的批示?因为在举报信中根本没有这样的举报内容,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如果我们再看一下省检察院的“案件来源”的内容,那简直是乱套了。大家看看分析一下自然明白了,笔者不再多说。

  四、 辽宁省检察院“案件来源”问题多

  中纪委没有让你查周景珠一案,你李文喜、王唯众为什么这么热心的挂着羊头卖狗肉?唯一能解释的只能是:你李文喜王唯众的屁股底下有擦不干净的屎,为此在关键的时刻跳出来扮演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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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自由职业自由职业 时间:2014-02-18 13:03:00

  李文喜完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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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nngo 时间:2017-05-20 09:18:50

  依据他们犯的罪状 ,主犯判二十年也太轻了。真是无语了,他还有脸申请国家赔偿,那怎么赔偿那些被暴力拆迁的百姓呢,怎么赔偿非法开矿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怎么赔偿黑社会团伙对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怎么赔偿那些被他们故意伤害致残致死的人,伤害了那么多家庭就这样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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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hmmooo 时间:2017-09-07 18:49:10

  到底怎么啦?结局呢,国家赔偿了。
  又是周永康的帮凶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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