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会见通信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7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4、调查取证权。
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权利。
在法定情形下,拒绝辩护的权利。
3、会见通信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7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4、调查取证权。
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权利。
在法定情形下,拒绝辩护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