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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温州有线电视网络遭受黑客攻击案
2014年8月1日晚,浙江温州共有十几万户人家,四十多万台中广有线电视机顶盒遭受黑客攻击,电视屏幕出现大量反动宣传图。经查,此案是北京某公司工程师出于个人私愤,对温州中广有线电视网络攻击所致。该工程师因破坏计算机系统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评析:黑客将反动信息通过技术手段直接植入用户机顶盒,这是针对有线电视网络新型的攻击方式,此前从未出现过,其传播范围更广,社会危害更大。网络安全关系国家安全,也关系我们每个人。《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加强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创新研究和开发应用,实现网络和信息核心技术、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信息系统及数据的安全可控;加强网络管理,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窃密、散布违法有害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权利。”
案例二:南海渔民的发现水下探测器案
黄运来是海南岛上的一位渔民。2012年,他在近海打鱼的时候捞到一个鱼雷。黄运来当场用手机拍下照片,发给了海南省国家安全厅的工作人员。经查,那是一个缆控水下机器人,造型轻便,性能先进,功
能强大,既能搜集我国重要海域内各类环境数据,又能探测获取我国海军舰队活动动向,实现近距离侦查和情报收集任务。
评析:该案例警示我们,海洋管理、海洋预警、海洋安全方面应建立灵活有效的情报预警和海上人民防线机制。正因为建立了这样的联络机制,如发现异常情况,像黄运来这样的域名就能在第一时间和国家安全部门取得联系。所有公民和组织都应当提高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肩负起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我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维护国家安全活动证据;(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其他协助;(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掖法(七)法律治、行政法规规定的丽张相
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伴。美
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维护国家安全,既是每位公民的神圣使命,也是应尽的义务。张掖市司法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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