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宝钢特钢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和Forge Monchieri S.p.A.境外单位注

  宝钢特钢有限公司、江苏电力装备有限公司、Forge Monchieri S.p.A.: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相关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及境外单位注册登记确认书信息变更的申请进行了审查。经研究,同意宝钢特钢有限公司、江苏电力装备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见附件1)和Forge Monchieri S.p.A.境外单位注册登记确认书信息变更(见附件2)。

  附件:1.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变更信息

  2.境外单位注册登记确认书变更信息

  国家核安全局

  2016年5月22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机械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

  附件1

  



  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变更信息

序号

单位名称

许可证编号

许可证变更内容

1宝钢特钢有限公司国核安证字Z(14)14号主要关键工艺增加“冷轧”。

2

江苏电力装备有限公司国核安证字Z(15)01号核安全2级碳钢、合金钢机械贯穿件外径由“1500mm”变更为“1626mm”;核安全2级不锈钢机械贯穿件壁厚由“30mm”变更为“40mm”。


  附件2

  



  境外单位注册登记确认书变更信息

序号

单位名称

许可证编号

许可证变更内容

1

Forge Monchieri S.p.A.注册登记确认书1465号取消限制条件“主泵锻件限于AP1000主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