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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和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的明确要求,是指导新时期我国对外开放的纲领性文件。该《若干意见》下发后,商务部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大力推动构建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

构建外贸可持续发展新机制。及时推动出台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发展跨境电商、服务贸易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初步构建了全面、系统的外贸发展政策体系。落实出口退税分担机制调整,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和融资支持力度,实施境外游客离境退税,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提振企业信心。强化大通关协作机制,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顺应全球价值链分工新趋势,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支持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扩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调整和加强进出口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外贸政策措施落实、清理进出口环节收费等专项督查。

创新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推动修改“外资三法”,起草统一的《外国投资法》,修订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全面推行外商投资普遍备案、有限核准的管理制度,大幅减少准入审批。结合中美、中欧投资协定谈判等工作,推动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支持东中西部合作共建产业园区,实施国家级经开区创新发展工程,建设国际生态合作园,与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和外国投资安全审查机制,提升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今年前11个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同比增长7.9%,其中服务业利用外资比重达61.2%。

建立促进“走出去”战略的新体制。修订《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编制《“十三五”实施走出去战略专项规划》,起草《对外投资台账制度》。实现境外投资无纸化备案,发布2015年《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积极搭建对外投资合作平台,推动境外投资便利化,落实企业和个人的对外投资主体地位。大力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参与设计中非合作论坛约翰内斯堡峰会相关经贸举措,推动开展“中非工业化合作计划”。稳步推进“建营一体化”工程,协调推进中老铁路、中泰铁路等重点项目。今年前11个月,我国对外直接投资1041.3亿美元,同比增长16 %。

优化对外开放战略布局。新设立广东、天津、福建3个自贸试验区,扩展上海自贸试验区区域范围,出台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意见,在全国复制推广28项改革事项,不断为全面深化改革探索路径、积累经验。建立京津冀开发区创新发展联盟和长江经济带合作联盟;出台“一带一路”三年实施方案等文件,充实完善“一带一路”经贸合作项目库,建设中白工业园、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促进商流、物流、人流聚集和区域协调发展。深化对台港澳地区开放,与港澳签署CEPA服务贸易协议,推动落实《海峡两岸投资保护与促进协议》。

拓展国际经济合作新空间。推动出台《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签署中韩、中澳自贸协定和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议定书,大力促进RCEP谈判进程,启动与格鲁吉亚自贸谈判等,进一步构筑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推动WTO第十届部长级会议取得丰硕成果,通过《内罗毕部长宣言》,达成《信息技术协定》扩围协议。顺利推进贸易政策合规工作,完成《贸易便利化协定》批准程序。有效借助G20、APEC、金砖国家会议等平台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与联合国相关机构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强化中阿合作论坛等合作机制。

建立健全开放型经济安全保障体系。推动《出口管制法》立法工作,研究建立重点行业产业预警机制。全方位应对光伏、钢铁贸易摩擦,加大交涉力度。妥善处置也门撤侨、马里恐怖袭击等境外突发事件。持续开展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启动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逐步建立开放型经济安全保障体系,积极防范系统性风险。

2016年,商务部将深刻领会中央精神,扎实有效推进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各项工作,细化实施方案,积极推动以点带面,先行先试,主动推进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开创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局面。

加快推进内贸流通体制改革

2015年,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内贸流通发展方式变革,推动我国从流通大国向流通强国转变,商务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在内贸流通体制改革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开展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商务部全面启动上海、南京、郑州、广州、成都、厦门、青岛、黄石和义乌9个城市的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工作,力争通过一年左右的探索,在流通创新发展促进机制、市场规制体系、基础设施发展模式、管理体制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全国统一市场建设打好基础。

试点启动以来,商务部一方面推动协调有关支持政策,另一方面加强对地方试点工作的指导,推动试点城市形成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改革试点方案。各试点城市围绕试点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促进发展为根本,以可复制推广为目标,大胆试、自主改,积极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如上海深入推进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合作机制建设;厦门在流通基础设施发展方面拟将内贸流通发展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纳入“多规合一”一张图统筹规划;青岛加快推进商品流通地方立法试点;成都市围绕城乡一体化发展,以电子商务为引领,构建农产品、工业品双向畅通的流通网络。

推动内贸流通创新转型发展。商务部推动出台《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 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等文件,召开全国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推动内贸流通创新转型发展。

2015年以来,网络消费等新型消费模式高速发展,1-11月网络零售交易额达3.45万亿元,同比增长34.5%。预计201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7%左右,达到30万亿元,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接近6成。

加强内贸流通法制建设。商务部研究制定《商品流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大力推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典当业管理条例》、《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条例》等内贸流通领域法律法规修订工作。

制修订《商品流通法》等法律法规将有利于确立流通设施建设、商品流通保证、流通秩序维护、流通行业发展以及市场监管等基本制度,推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

推进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商务部积极构建以行政管理信息记录、社会化综合信用评价、第三方专业信用服务为核心的内贸流通信用体系。初步建成了商务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实施“商务诚信建设重点推进行动计划”,支持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四地开展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试点。进一步规范第三方信用评价机制,会同国资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意见》。支持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研究制定了《商业保理企业管理办法》。

商务诚信建设成效明显,商务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已归集企业基本信息107.8万条、经营信息46.8万条和优良不良信息2.3万条。2015年新增21全国性协会参加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共有215家协会评出的A级以上信用企业1万余家。截至2015年10月末,全国共设立商业保理企业1600余家。

加强打击侵权假冒制度和机制建设。商务部制定了《2015年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点》,基本完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中央信息共享平台和26个省级地方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建立了全国侵权假冒物品数据库。指导行业组织制定《侵权假冒物品检验鉴定中心管理办法》、《侵权假冒物品鉴别方法》等管理规范,建设“全国产品防伪溯源验证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侵权假冒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建立信息公开统计月报与抽查制度,并赴部分地区开展督查。创新区域协作机制,指导推动发展水平相近、地理位置接近的地区联合治理,长三角四省一市建立了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联动机制。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成“两法衔接”平台,21个省级平台实现与中央平台的对接,录入案件信息10余万件。从2014年末至2015年11月末,各行政执法部门共公开行政处罚案件近3万件,案件公开率约30 %,比上年末提高约10个百分点,初步实现了规范部门执法、加大违法惩戒力度、维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目标。

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统筹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强化肉菜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截至2015年11月底,前四批试点城市已在1.3万多家企业建成肉菜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覆盖20多万家商户,初步形成辐射全国、连接城乡的追溯网络,中央平台累计汇总追溯数据近10亿条,实现对每天3万多吨肉类蔬菜和中药材的信息化可追溯管理。

从追溯体系建设情况来看,一是强化了准入管理,提升了流通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企业和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有所增强,非正规渠道肉菜中药材进入市场的难度大幅提高。二是改善了流通条件,提高了企业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能力。各试点城市配合追溯体系建设,推动企业进行信息化改造,提高了食品安全自我管理能力,改善了履行社会责任的条件。三是提振了消费信心,保障了放心消费。消费者可通过追溯体系查到肉类蔬菜来源及责任人,消费更放心,消费意愿也相应提高。四是创新了管理方式,提升了行业管理科学化水平。试点地区网上巡查与实地抽查相结合,全面掌握肉菜流通状态,大大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效率。一些地方将追溯平台与价格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检验检测信息平台等整合起来,开展大数据分析利用,实现了行业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

我国自贸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2015年,商务部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积极推进自贸区建设,完善自贸区整体布局,取得新成就。

截至目前,我国已经签署并实施14个自贸协定,涉及22个国家和地区,自贸伙伴遍及亚洲、拉美、大洋洲、欧洲等地区。这些协定分别是我国与东盟、韩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巴基斯坦、冰岛、瑞士、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新西兰的自贸协定,内地与香港、澳门的《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以及大陆与台湾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我国也正在推进多个自贸区谈判,包括《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日韩、中国—海合会等自贸区谈判。总体来看,自贸区建设促进了我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取得了互利共赢的成果。2015年我国自贸区建设主要进展如下:

一是成功签署并实施中韩自贸协定。经过2年多的谈判, 2015年6月1日,商务部高虎城部长和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部长尹相直在韩国首尔签署中韩自贸协定。在完成各自国内程序后,中韩自贸协定已于2015年12月20日生效。中韩自贸协定是我国迄今为止对外签署的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的自贸协定,对中韩双方而言是一个互利、双赢的协定,实现了“利益大体平衡、全面、高水平”的目标。根据协定,在开放水平方面,双方货物贸易自由化比例均超过税目90%、贸易额85%。协定范围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规则等共17个领域,包含了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环境等新议题。同时,双方承诺在协定生效后将以负面清单模式继续开展服务贸易谈判,并基于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开展投资谈判。

二是成功签署并实施中澳自贸协定。经过历时10年的谈判,2015年6月17日,中澳自贸协定正式签署。在完成各自国内程序后,中澳自贸协定已于2015年12月20日生效。中澳自贸协定实现了“全面、高质量和利益平衡”的目标,是我国与其他国家迄今已商签的贸易投资自由化整体水平最高的自贸协定之一,在一些领域创新了谈判模式。在服务领域,澳方承诺自协定生效时对中方以负面清单方式开放服务部门,成为世界上首个对我国以负面清单方式作出服务贸易承诺的国家,中方以正面清单方式向澳方开放服务部门。澳方还在假日工作机制等方面对中方作出专门安排。在投资领域,双方自协定生效时起将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双方还同意未来以负面清单模式谈判投资和服务的开放升级。

三是如期完成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并签署升级《议定书》。经过2年4轮谈判,2015年11月22日,高虎城部长与东盟十国部长分别代表中国政府和东盟十国政府,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正式签署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目前,双方正努力推动《议定书》于2016年尽早生效。《议定书》是我国在现有自贸区基础上完成的第一个升级协定,内容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海关合作与贸易便利化、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是对原有协定的丰富、完善和补充,体现了中国与东盟深化和拓展双方经贸合作的共同愿望。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升级,将为双方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助力,加快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推动实现2020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万亿美元的目标,并促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和亚太自贸区建设进程。

四是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取得实质性进展。RCEP谈判于2012年启动,是目前亚洲正在建设的规模最大的自贸区,涵盖了全球一半以上的人口,经济和贸易规模占全球的30%,其中还包括中国和印度这两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2015年,在中方推动下,谈判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在2015年8月的吉隆坡RCEP经贸部长会上,经过中方大力引领,会议按照中方方案全面结束模式谈判,进入实质性出要价阶段。在2015年11月的东亚领导人系列会议上,RCEP领导人又达成了力争2016年结束谈判的共识。

此外,2015年我国积极推进中日韩自贸区谈判、与斯里兰卡的自贸区谈判和与巴基斯坦的自贸区第二阶段谈判,还启动了与马尔代夫、格鲁吉亚的自贸区谈判和与新加坡的自贸区升级谈判。

2016年,商务部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加快构筑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自由贸易区网络。同时,努力实施好已生效的自贸协定,帮助我国企业更好地应用自贸协定优惠政策,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和投资合作。

引进外资规模再创新高 改革开放举措加快推进

对外开放、吸收外资是我国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国利用外资的政策不会变,对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不会变,为各国在华投资企业提供更好服务的方向不会变。2015年,在国际引资竞争日趋激烈,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困难和挑战的情况下,我国引资规模再创历史新高,利用外资质量进一步提升。

引进外资规模较快增长、质量稳步提升。一是引进外资规模稳中求进。2015年1-11月,全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3648家,同比增长11%;实际使用外资金额7043.3亿元人民币(折1140.4亿美元,未含银行、证券、保险领域数据,下同),同比增长7.9%,预计全年吸收外资1260亿美元,再创历史新高。二是主要国家/地区对华投资总体保持稳定。实际投入外资金额排名前十位的国家/地区(香港、新加坡、台湾省、韩国、日本、美国、德国、法国、英国、澳门)合计投入1073.1亿美元,同比增长7.3%,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94.1%(上述国家/地区对华投资数据包括通过英属维尔京、开曼群岛、萨摩亚、毛里求斯和巴巴多斯自由港的对华投资)。三是引进外资结构持续优化。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695.8亿美元,同比增长18.8%,在全国总量中的比重为61%,已成为吸收外资重要增长点。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358.4亿美元,与2014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85.4亿美元,同比增长11.7%。四是引进外资方式不断创新。以并购方式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68.2亿美元,同比增长181%,比重由上年同期的5.6%上升到14.7%。五是自由贸易试验区引资成效显著。1-10月,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共设立外商投资企业5159家,同比增长2倍,扩展区域后的上海自贸试验区吸收外商投资占全市一半。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融资租赁、科技研发、创业投资、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高端产业向自贸试验区集聚的态势明显。

加快推进外商投资体制改革。推动修改“外资三法”,起草《外国投资法(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为外商提供稳定、透明和可预期的法律环境。在4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全面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在广东省对港澳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对符合条件的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广东地区服务贸易领域投资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按照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要求,对29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要求,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指导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备案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全面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展了区域范围,新设了广东、天津、福建3个自贸试验区,并在投资、贸易、金融、监管、双创、区域战略等多个领域基础性制度方面做出了有益尝试,形成了综合型改革态势。建立国务院自贸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抓紧落实自贸试验区各项改革举措。进一步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方案以及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政策的,提出新一批可复制试点建议。

进一步扩大各领域开放步伐。一是会同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限制类数量减少一半,并进一步放宽外资股比限制。二是出台了统一适用于四个自贸试验区的负面清单,负面清单条目从139条减少至122条。三是在北京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率先推动科学技术服务等六大重点领域扩大开放。四是积极推进CEPA框架下服务业开放,在广东省对港澳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五是取消广告业和经营类电子商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性措施,优化外商投资房地产管理措施,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

促进吸收外资载体平台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国家级经开区创新发展工程。经国务院批准,在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打造中国开发区升级版。推动建立京津冀开发区创新发展联盟,促进长江经济带国家级经开区紧密合作与协同发展。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积极实施京津冀市场一体化工程和长江经济带商务引领工程,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建立促进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加快沿边地区开发开放步伐。正式签署《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建设共同总体方案》,提升两国经贸合作水平。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完善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促进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明确提出,要改善利用外资环境、高度重视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高度重视保护知识产权,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商务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改革创新,锐意进取,进一步扩大各领域对外开放,不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提振投资者信心,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对外投资合作实现平稳较快发展

2015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对外投资合作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预计将超额完成全年10%的增长目标。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对外承包工程亮点纷呈,大型项目显著增加,中国已经开始进入资本输出和产业输出的阶段,有力支撑了“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

对外投资保持两位数较高增长。据商务部统计,1-11月,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53个国家地区的5985家境外企业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实现对外投资1041.3亿美元,同比增长16%。11月当月直接投资89.2亿美元,同比增长12.6%。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规模不断扩大。1-11月,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590个,合计1345.4亿美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82.5%;1亿美元以上的项目342个,较上年增加40个。主要分布在交通运输、房屋建筑、电力工程、通讯工程、石油化工等领域。

制造业对外投资保持强势增长。1-11月,我企业流向制造业的对外投资118亿美元,同比增长95.4%,主要分布在汽车、专用设备、医药、计算机和通信设备、橡胶和塑料制品等先进制造领域。前11个月,流向装备制造业58.9亿美元,同比增长117.3%。

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稳步推进。截至目前,我企业正在推进建设的合作区共计75个,分布在34个国家。75个合作区共带动投资近180亿美元,吸引入区企业1141家(其中中资控股企业711家)。75个合作区中,有13个合作区已通过商务部、财政部的确认考核。

“一带一路”沿线成为对外投资合作热点。2015年1-11月,中国企业共对一带一路沿线的49个国家进行了直接投资,投资额合计140.1亿美元,同比增长35.3%,投资主要流向新加坡、哈萨克斯坦、老挝、印尼、俄罗斯和泰国等。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的60个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2998份,新签合同额716.3亿美元,占同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的43.9%,同比增长11.2%;完成营业额573.3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44.1%,同比增长6.4%。

国际产能合作积极推进。当前,世界各国对发展自身经济、提升产业水平、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的需求强烈,而中国在铁路、电力、通讯、基础设施建设等众多领域具有优势。中国的产业优势、技术优势正好和相关国家的资源优势、市场优势形成充分互补。在对外交往中,许多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对与中国开展产能合作充满期待。据商务部统计,2015年1-11月,制造业对外直接投资累计约118亿美元,同比增长95.4%。其中装备制造业对外直接投资58.9亿美元,同比增长117.3%。高铁、核电等高端装备出口和建设项目取得历史性突破。

商务部围绕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完善服务、营造环境、保护权益等重点工作,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实现了对外投资合作平稳较快发展。

一是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商务部落实中央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持续推进境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印发《关于境外投资备案实行无纸化管理和简化境外投资注销手续的通知》,进一步便利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和注销手续。印发《关于驻外经商机构为企业办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意见的暂行规定》,完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印发《境外经贸合作区考核办法》,加大对合作区建设的支持。指导安徽、四川等11省将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权进一步下放至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外派劳务培训合格证》印制工作下放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印发《关于继续做好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对外承包工程外派人员管理的通知》、《境外经贸合作区服务指南范本》等规范性文件。

二是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加强对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的国别环境指导,商务部发布涉及171个国家(地区)《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2015年版)》、发布《中国对外投资合作发展报告2015》、《2014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国别投资经营便利化状况报告2015》,汇编《“走出去”典型案例》、《国别投资经营障碍报告汇编2014》,上述公共服务产品已成为我国企业了解世界各国投资合作环境的权威信息渠道。发布《2014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完善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搭建“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协会与合作区建立合作关系,利用商协会资源帮助合作区对外招商推介。做好对外投资合作政策培训,搭建投资促进平台,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

三是推动双边合作务实开展。商务部编制对外投资合作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促进我国与有关国家经贸关系深入发展;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订,加快推进自贸区布局;推动农业、林业等重点领域对外直接投资;与非洲开展跨国跨区域基础设施合作,推动企业实施一批高铁、铁路、核电等重大境外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周边互联互通重点项目;加强政府间合作,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推动集群式“走出去”。

四是加强境外风险防控。加强国别风险评估和安全预警,发布安全预警信息,今年以来商务部共发布境外安全风险预警和提示33期;加强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管理,开展境外投资合作安全生产大检查;参与处置也门撤侨、马里恐怖袭击等重大境外突发和安全事件10起;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在安哥拉等国10余起重大劳务纠纷事件。

五是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起草上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重点推动电力、轨道交通、园区建设领域以及与重点国别地区的产能合作。推动东北和河北省等地区开展装备制造和国际产能合作。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第一年,商务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培育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竞争的新优势,促进对外投资合作平稳健康发展。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为商务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2015年是商务部党组确定的机关党建“基层工作年”。一年以来,商务部78家基层党组织、5100余名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和部党组坚强领导下,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重点,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商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务实高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一方面,坚持党组带头抓实“关键动作”。部党组以上率下,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周督促、月通报”机制。商务部党组书记、部长高虎城带头讲专题党课,指出专题教育重要意义、丰富内涵和目标要求。12名部领导深入司局讲专题党课,触动党员干部思想。精心设计专题研讨,将中央规定的3个专题细化为坚定信仰信念、站稳政治立场等8个具体研讨题目,坚持每两月一专题、一月一研讨。党组同志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发言提纲,确保“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取得好效果。各级党组织按照党组要求,各项“规定动作”不走样,全体党员干部上下联动、全员参与。另一方面,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部党组推动全体党员干部认真查摆剖析,牢固树立践行“三严三实”必须落细落小的思想,及时修订党组工作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动真碰硬,把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及配套制度落实情况等专项检查作为专题教育的“自选动作”,务求专题教育取得实效。商务部参加中央召开的“部分地方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座谈会”,并作汇报发言。

围绕理想信念强化理论武装。部党组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中之重,学好用好党章,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围绕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对外开放、经济外交、自贸区建设等治国理政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学深悟透,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围绕商务改革发展加强正面典型宣传,举办为民务实清廉典型汤庆福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对驻外经商机构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巡视,及时了解国内外两支队伍思想政治状况。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党校教育培训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坚持调训与选派相结合,党校招生规模、教学质量和纪律建设再上新台阶。

强基固本夯实组织基础。推动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党组同志带头深入基层参加组织生活会,指导开展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指导10家部属单位成立党委、纪委,推动16个特派员办事处党组织关系属地管理,指导4家单位和26家基层党组织开展换届选举和委员增补工作,组织15家基层党组织开展现场述职评议考核。从严教育管理党员,举办落实“两个责任”培训班及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培训班,制定出台党员发展工作办法,严格入党程序,组织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出台直属基层党组织、纪检组织书记、副书记及委员任职工作办法,用制度规范组织管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

强化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党组制订2015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总体安排,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紧盯元旦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抓好节假日廉政教育,成功举办3期“商务部青年廉政讲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抓好信访举报处理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运用纪律处分四种形态,用问责促履责,正风肃纪,倡导正能量,促使党员干部干事创业。

推动党群共建形成合力。分别召开直属机关工会和共青团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完成直属机关群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丰富多样开展青年工作,举办“我们的时代 我们的担当”青年主题演讲比赛、“火红青春 情系基层”青年调研实践等活动。关心职工生活,组织职工户外健步走、抗战胜利70周年书画展、“巾帼建新功 共筑中国梦”读书月活动,以及“恒爱行动—百万家庭亲情一线牵”公益活动。

2016年,商务部广大党员干部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服务建设开放型经济大局,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扎实推动商务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

完善进出口管制许可体系 提高管理工作水平

2015年,商务部产业安全与进出口管制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的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做好产业安全与进出口管制工作,继续完善出口管制许可体系。一年来,出口管制许可工作稳步推进,取得积极进展。

依法行政,认真审查,提高管制水平与管理效率。2015年,对于列入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制清单的许可申请,安全与管制局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予以审查,有效维护出口管制许可的严肃性、权威性。今年以来,为维护国家安全,安全与管制局参照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MTCR)管制标准,对三类军民两用无人机实施临时出口管制措施,并对部分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和高性能计算机实施出口管制,依法对上述物项的出口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无人机临时出口管制措施和公告以及修订的核两用品清单及时调整许可系统,保证许可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认真做好行政审批改革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2015年,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的要求,安全与管制局积极配合做好行政审批改革各项工作,目前已经完成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报备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和审查要求等工作。9月21日,商务部下发《商务部关于做好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制许可工作的通知》,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的基础上,切实优化审批流程,实现高效便民理念。

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积极便利两用物项和技术合法贸易,加强对企业的服务。一是积极完善出口管制部际会商机制,加强与出口管制相关单位的联系与协调,共同破解决工作难题难点。二是对信誉好的企业出口实施“通用许可”,方便正常合规贸易,并开展通用许可检查并提出整改要求,不断提高企业守法自律意识。三是不断升级完善出口管制政务平台各项功能,提升行政公共服务能力。2015年,安全与管制局从地方和企业的诉求出发,完善电子政务平台功能,开通预受理和预审查咨询,便于同企业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审批结果全部实现电子化,申请企业可在网上查询办理进展和审批结果;开发灵活统计查询和固定报表功能,不断加强出口管制数据统计分析。通过做好电子政务平台升级改造,实现便于企业申报、便于许可管理、便于汇总分析的目标。

积极开展多双边出口管制交流,加强与国外对口出口管制主管部门的联系。2015年安全与管制局开展了广泛的对外出口管制交流活动,如赴美举办第三届中美出口管制许可官员研讨会,在成都举办第三届中美战略贸易商品转移分析研讨会,开展核两用物项技术识别手册翻译项目,参加了欧盟出口管制研讨会,中国沙特出口管制交流,中国古巴生物技术合作交流会,NSG技术专家组会,中国与德法英出口管制部门交流等。上述活动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国家禁毒委的统一部署下,积极配合做好禁毒相关各项工作。2015年,安全与管制局依法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严格审查,广泛开展条例修订调研;参加2015年中国—老挝、中国—缅甸替代种植双边会议,研究确定替代重点示范项目。

锐意改革创新 援外工作高效服务大局

2015年,商务部推进援外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精心打造落实重大对外援助举措,积极开展人道主义援助,积极配合“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支持和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减少贫困、改善民生,巩固和深化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友好互利合作。全年共组织实施293个成套项目、270批物资和245个技术援助项目,并举办1156期培训班,在华培训各类人才3万名,惠及155个国家和组织。

一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深化援外管理体制改革。商务部作为对外援助主管部门,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将管理重点转移到宏观政策规划、法规制度建设、项目立项和评估等工作上来。2015年以部令形式颁布施行《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等一系列改革配套文件,标志着援外规章制度框架体系基本成形,援外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轨道。商务部健全了援外“决策、执行、监督”三项职能界限清晰的援外管理机制,依据政府采购法统一制定了各类援外项目采购制度,落实质量责任和投资控制责任,建立监督与评估机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了援外管理质量和效率。

二是坚定践行正确义利观,主动参与全球治理。商务部配合习近平主席出席联合国成立70周年系列峰会、中非合作论坛约翰内斯堡峰会、气候变化巴黎大会、土耳其G20峰会等系列外事活动重大援助举措,合作高度、深度、广度、力度均创历年援助举措之最,提出了设立南南合作援助基金、6个“100”项目支持、新建工业园区、派遣政府高级专家顾问、参与筹建非洲疾控中心,打出“幸福生活工程”、“农业富民工程”、“妇幼保健工程”和“快乐校园工程”等一批“叫得响”、“接地气”、“惠民生”的援助措施,受到各方高度评价。与美国、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签署了发展合作谅解备忘录,在受援国提出、受援国同意、受援国主导的前提下开展三方合作。

三是全面发挥援外先导带动互联互通,助力国际产能合作。商务部加强统筹协调和部门协作,丰富援外项目储备库,重点推进“一带一路”、重要“廊”、“港”互联互通和沿线国家经贸平台建设,安排实施中巴(基斯坦)跨境光缆、马尔代夫跨海大桥、白俄罗斯及柬埔寨经贸合作区配套工程等重大项目40余个,举办专题研修班104期;实施国际产能合作领域项目76个,培训专业人才740名,有力推动互联互通项目合作实现早期收获。

四是展现道义形象,紧急人道主义援助亮点频出。商务部推动建立完善对外人道主义紧急援助部际工作机制,注意加强对外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共向巴基斯坦、莫桑比克、瓦努阿图、智利等遭遇自然灾害的21个国家提供多轮紧急人道主义救援,向尼泊尔等国提供地震救灾和燃料油援助,继续帮助非洲抗击埃博拉疫情和开展疫后重建工作,赢得国际社会广泛赞誉。积极参与解决地区难民问题,向叙利亚、约旦、也门等国提供了2.8亿元人民币的人道主义援助。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全年安排实施了210个有关项目。

五是创新优化援外培训方式。商务部援外培训工作实现“四项创新”,即首次倡议设立“南南合作与发展学院”,首次实施“援外高级学历学位教育计划”,首次启动向受援国派遣政府高级顾问,首次开展“走出去”境外培训,丰富了援外培训方式,推动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互学习借鉴,分享发展成果。

六是服务商务工作大局,促进稳增长、调结构,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商务部实施了15个公路、铁路和航空项目,培训了1.2万名非洲产业人才,有效推进中非“三网一化”合作。援建交通、口岸、电力、通信等项目76个,提供集装箱检测设备13批,举办贸易投资专题培训班145期,继续向“棉花四国”提供技术援助,促进了投资贸易便利化。

积极推进反垄断执法 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2015年,商务部依法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立法、执法、国际合作等各方面均取得积极进展,有效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完善相关立法,推进审查工作制度化。为提高执法效率和透明度,对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系统总结,推动《反垄断法》修订研究工作。对《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和《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启动修订工作,并广泛征求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国内外反垄断执法机构、专家学者和律师的意见。配合有关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的实施,制定并公开《规范经营者集中案件名称的指导意见》、《监督受托人委托协议(示范文本)》等指导性文件。

查办重点案件,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截至2015年底,商务部共收到经营者集中案件申报352件,立案338件,审结312件,均为《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最高。审结案件中,无条件批准310件,附条件批准2件。通过附条件批准诺基亚收购阿尔卡特朗讯案,要求诺基亚就标准必要专利许可遵循公平、合理、非歧视原则,就禁令、标准必要专利转让等做出承诺,维护了中国无线通信网络设备市场和移动终端制造市场的竞争秩序。通过附条件批准恩智浦收购飞思卡尔案,要求恩智浦剥离射频功率晶体管业务,维护了全球射频功率晶体管市场的竞争秩序。加大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查处力度,对9件案件作出处罚。加强附条件案件监督执行工作,对8件案件的条件予以变更或解除。

改进审查机制,保障公正高效透明执法。按照国务院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要求,理顺办案机制,调整原有的商谈、立案和审查办案机制,由审查处按照案件所涉行业分工协作,各自完整负责商谈、立案和审查工作。深入实施简易申报、电子化申报、全流程网上办案等措施,在案件数量增长较快的情况下,全年平均立案时间较2014年缩短13%,简易案件基本上都在初步审查阶段(30天内)审结。持续提高执法透明度,利用商务部政务公开平台,公布禁止和附条件批准案件公告并说明决定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按季度公布无条件批准案件基本信息,公布未依法申报案件处罚决定。公布咨询和举报电话,接受企业咨询和对未依法申报案件的举报。注重普法宣传,举办《反垄断法》宣传培训班,提高各级商务部门和相关企业的反垄断法律意识。

拓展对外交流,提高国际合作水平。不断拓宽合作范围,与加拿大、南非竞争机构签署《反垄断合作谅解备忘录》。积极开展双多边反垄断交流,举办第十次中欧竞争政策对话,与欧盟竞争总司签署《经营者集中案件审查合作实务指引》;参加第四届金砖国家竞争大会,与其他金砖国家竞争机构就《金砖国家反垄断合作谅解备忘录》基本达成一致。积极推进中日韩和区域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自贸协定竞争议题谈判;参加中美经济对话、商贸联委会竞争议题谈判,与对方达成多项共识。与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有关部门联合举行与美国、欧盟工商界对话会,积极回应对方关注。

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发挥委员会办公室作用。根据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立法计划,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推进《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指南》、《关于对反垄断法第46条、第47条规定的执法指南》、《关于查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有关程序的指南》、《关于汽车领域反垄断的指南》等4项指南起草工作。加强竞争政策研究,推进反垄断数据信息系统建设,对部分行业市场竞争状况开展研究。完成委员会第二届专家咨询组组建工作,支持专家组举办“中国竞争政策论坛”。

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在欧亚地区积极推进

2015年是“一带一路”建设开局之年,商务部进一步深化与欧亚地区国家的经贸合作,积极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进程。

一是政策、机制对接迅速。政策对接早、行动快、覆盖面广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在欧亚地区推进的显著特点。截至2015年12月,商务部与欧亚8国签署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部门间合作协议,积极落实中俄两国元首就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达成的重要共识,与欧亚经济委员会签署《关于启动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伙伴协定谈判的联合声明》;推进中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对接;积极探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同俄罗斯跨欧亚大铁路改造、蒙古国“草原之路”倡议对接合作,打造中俄蒙经济走廊;与俄远东发展部牵头成立了中国东北地区和俄远东地区地方合作理事会。

二是自贸区建设和贸易便利化取得突破。商务部与格鲁吉亚完成自贸区协定谈判可行性研究,正式启动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格有望成为欧亚地区第一个与中方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与欧亚经济联盟商定将建立自贸区确定为长远发展目标,并将于近期启动经贸合作伙伴协定谈判工作。在中方推动下,上合组织建立了贸易便利化工作机制,启动了贸易便利化的制度安排进程。

三是大项目进展顺利。一批有影响的互联互通和产能合作项目相继竣工,促进了当地民生改善,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开局之年的重要早期收获。

道路建设方面,吉尔吉斯斯坦伊塞克湖环湖公路连接线修复、塔吉克斯坦艾尼—彭基肯特高速公路项目竣工,两国总统出席通车仪式并对项目高度评价;乌兹别克斯坦安格连-帕普隧道、塔吉克斯坦瓦赫达特-亚湾隧道工程进展顺利,质量和进度多次受到领导人肯定。

跨境物流运输合作方面,连云港已成为中亚国家对日韩及东南亚转口的重要货物中转基地,预计到2015年年底转运货物总量25万标准集装箱;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改善了跨境基础设施条件;中俄同江铁路桥中方一侧已完成工程总进度的65%,计划2016年年中开工建设黑河-布拉戈维申斯克公路桥及跨黑龙江索道。截至10月底,中欧班列共开行1070列,其中回程207列,比上年增长15倍。

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已经开工,双方正就西线天然气管道等项目进行商谈;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C线已全线竣工并验收,D线塔吉克斯坦境内段开工建设;中哈天然气管道第二阶段按期投产,吉尔吉斯斯坦南北电力大动脉(达特卡-克明500千伏高压输变电工程)竣工;塔吉克斯坦杜尚别2号热电厂一期工程第一台机组并网发电。

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建设方面,在欧亚地区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园区23个,其中5个已通过商务部、财政部的确认考核。涉及木材加工、石油装备制造、建材深加工、通信等多个产业。中白工业园在5月习近平主席与卢卡申科总统共同视察之后加速发展,到2015年年底,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入园、融资支持、政策配套等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产能合作方面,中哈签署52个早期收获项目,已签署项目协议金额230亿美元;与乌兹别克斯坦等中亚国家进行了深入探讨;我在吉建设的三个炼油厂填补了吉产业空白,“塔尔德布拉克左岸金矿”顺利投产。12月,上合组织总理会议期间,中方倡议,将中哈产能合作模式推广到上合成员国,得到各方积极响应。

民生工程方面,中国政府对欧亚国家援建的社会保障房、医院、学校等一批合作项目在当地产生良好社会效益。

四是资金融通进展明显。中方与欧亚7国签署了总额2107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中俄贸易人民币结算比重升至双边贸易额的5%,尤其是2015年10月以来,人民银行两次动用本币互换资金累计100亿卢布,主要用于双边贸易结算。中方启动了人民币兑塔吉克斯坦索莫尼汇率挂牌交易。中国银行通过本币互换协议框架向哈萨克斯坦公司发放了首笔坚戈贷款,推动了人民币国际化、中哈贸易投资便利化。欧亚7国成为亚投行意向创始国。丝路基金、中国-欧亚经济合作基金、中哈产能合作基金的组建,大大丰富了中方对该地区的投资平台。

五是上合组织区域经济合作稳步推进。7月,习近平主席出席上合组织成员国峰会和金砖国家元首峰会,提出了促进区域内互联互通、加强产能合作、能力建设合作、开展投融资合作四点经贸倡议,各成员国就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达成共识,并写入峰会宣言,标志着上合组织区域经济合作进入与“一带一路”融合发展的新阶段。

9月,在西安成功举办上合组织经贸部长第14次会议,各方就深化上合组织区域经济合作达成了九项务实举措;同月,举办上合组织国家商品展,吸引来自12国200余家企业、500多名展商,观展人次超过10万,意向成交额近50亿元人民币,为促进上合组织各国间的贸易畅通搭建了新平台。

12月,在郑州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第14次会议取得重要经贸成果:一是各国总理一致通过了关于区域经济合作的声明,主要内容是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二是批准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落实进展情况的报告》;三是各成员国海关部门签署了《2016-2021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海关合作纲要》;四是中方提出推进产能合作、推进上合组织贸易便利化、建立上合组织电子商务联盟、深入推进上合组织互联互通领域合作、加强投融资合作、上合组织能力建设六项经贸倡议。

当前,上合组织区域经济合作开始逐步转入区域贸易便利化规则的制度阶段,并逐步接受贸易自由化的发展目标,上合组织正沿着贸易投资便利化、经济技术合作和建立自贸区的“三步走”目标坚实迈进。

六是重要展会活动亮点纷呈。2015年,中方首次作为主宾国参加在俄罗斯叶卡捷琳堡举行的第六届俄国际创新工业展,组织了10大重点行业的130多家龙头企业和7个省份参展,集中展示我装备制造和科技创新的最新成果;成功举办第二届中俄博览会,参展规模和层次较首届进一步提升;组织70多家大企业和金融机构参加首届俄罗斯东方经济论坛,是出席论坛级别最高、规模最大的外国参会国;成功在西安举办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商品展,上合组织框架内12国200多家企业、500多名展商携本国最具竞争力的优势产品首次集中亮相。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中方将根据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与欧亚国家一道将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不断推向深入,造福各国人民。

全力应对贸易摩擦 稳妥实施救济措施

2015年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紧紧围绕商务中心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确保贸易救济工作契合“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的需要,契合“一带一路”建设的需要,契合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需要,在营造良好外贸环境、维护国内产业发展、深度参与规则谈判、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等方面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全力应对全球光伏产品系列贸易摩擦。近年来,中国光伏产品连续遭遇美国、欧盟、澳大利亚、加拿大、印度等主要出口市场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累计涉案金额253亿美元。本着兼顾相互利益、促进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开展应对,中美就妥善解决光伏问题进行了二十多轮磋商;中欧就价格承诺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多轮对话并继续稳妥执行协议;澳大利亚终裁无损害结案;加拿大裁定较低反补贴税率;印度未实施最终救济措施;日本未发起立案调查。目前,中国光伏企业的产品结构进一步改善,出口节奏和海外布局更趋合理,自身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也得到很大提高。

促成业界合作积极化解钢铁贸易摩擦。中国钢铁已连续8年位列遭遇贸易摩擦的行业首位,2015年,37起案件的涉案金额达47亿美元。为此,政府和业界共同协作应对,在欧亚经济委员会油井管和韩国H型钢反倾销调查中,双方均从加强合作和维护稳定关系大局出发,达成价格承诺安排;经不懈抗辩,欧委会就不锈钢冷轧薄板案终止反补贴调查,取向电工钢反倾销案以最低限价结案;充分利用各种多双边渠道,就管控分歧、推动产能合作深入展开对话。

通过对话妥善解决争端取得新进展。继续深入探索通过积极应诉、深入沟通的方式有效化解贸易争议的方式:中欧在无线通信领域合作稳步推进;美国、埃及分别裁定不对中国53英尺内陆集装箱、PET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秘鲁全部取消对华服装共计276个税号产品的反倾销税;阿根廷等新兴市场国家对华发起的14起案件无措施结案。推动土耳其、巴西业界就手机、陶瓷、鞋类产品展开务实交流,争取达成价格承诺协议。阿尔及利亚调整了部分监管汽车最新法规内容,保障中国积压其港口的近万辆汽车顺利通关。

依法稳妥实施贸易救济措施。紧密关注基础性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有竞争优势产业的发展动态,贸易救济措施从钢铁、化工、农业等基础性产业向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延伸。2015年商务部根据产业申请,依法对未漂白纸袋纸、取向电工钢、腈纶、非晶合金带材等4种进口产品发起11起(按世贸组织统计口径,下同)反倾销原审调查,对紧固件、相纸、白羽肉鸡等6种产品发起12起反倾销反补贴复审调查;严格遵循公开透明的程序和实体公正的原则,调查机关做出4项原审裁决、13项复审裁决。

完善贸易救济规则制度建设。对内结合多年实践经验和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相关案例中遇到的问题,广泛开展就修订《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听证会规则》、《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规则》和《反倾销问卷调查规则》的意见征询;对外深度参与世贸组织贸易救济规则谈判,维护中国在多边主导的全球贸易投资自由化进程中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发出中国声音,提出中国方案,阐明中国立场;在双边谈判和部分自贸协定谈判中就对华歧视性贸易救济条款展开交涉。

加强与国内外部门的交流和协作。密切与工信部、海关、质检总局等部门和地方商务部门的协作联系,召开贸易救济与产业发展座谈会。2015年,中国成功举办与美国、欧盟、加拿大、韩国、泰国、巴西、秘鲁等双边贸易救济合作机制会议,派员参加首尔论坛、金砖国家研讨会、欧洲大学学院会议、巴西调查机构研讨会等贸易救济领域国际多边论坛,通过开展互访交流,我与有关国家增信释疑,加深合作。

提高社会公共服务的水平和能力。一是提供公共信息服务。及时编发《全球贸易摩擦研究(年度)报告》、《国别贸易投资环境信息(半月刊)》、《应对贸易摩擦动态(月刊)》等。二是加强与业界组织的配合。积极对商协会案件应诉过程中予以指导。三是提供专业培训。全年共举办8期国内外培训班,主题集中在维护产业安全、应对贸易摩擦、美国337调查应对等领域,共计500余人次参训。

改进作风,带好队伍,提升综合软实力。一是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自觉“修身、用权、律己,谋事、创业、做人”,划定自律红线。二是强化廉政教育。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手握戒尺、心存敬畏,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越良心底线。三是鼓励学习专业领域最新知识。通过召开专业技术研讨会,加深理解世贸规则,全面了解产品、产业、行业,提升队伍的专业水平。

扬帆破浪 中非经贸合作再启新征程

2015年,在全球经济复苏乏力、贸易投资持续低迷、大宗商品价格低位运行的背景下,中非经贸关系抵御住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下行压力,在中非合作论坛机制的引领和推动下,开启了全面战略合作的新征程。

中非合作论坛再树合作丰碑。2015年是中非合作论坛成立15周年,中非合作论坛约翰内斯堡峰会暨第六届部长级会议于12月在南非成功召开。在峰会开幕式上,习近平主席代表中国政府宣布将中非新型战略伙伴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与非洲在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基础设施、金融、绿色发展、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减贫惠民、公共卫生、人文、和平和安全等领域共同实施“十大合作计划”,得到广大非洲国家,乃至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和热烈响应,开启了中非务实合作的新蓝图,激发了中非命运共同体的新活力,铸就了中非关系和中非经贸合作史上又一重要里程碑。

高层互访增强合作动力。2015年,习近平主席访问津巴布韦、南非,并与13国领导人在多边场合会晤,张平副委员长、杨洁篪国务委员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分别对乍得、阿尔及利亚等6国进行访问。安哥拉、苏丹、刚果(金)等13国领导人和非盟委员会主席访华,南非、埃及、埃塞俄比亚等10国领导人来华出席有关活动。通过访问,中非双方进一步巩固政治互信、增进传统友谊、对接发展战略,深化互利合作,为中非经贸合作全面升级注入强劲动力。

政府间合作机制助力合作升级。2015年,中国与赞比亚、喀麦隆等10国和西共体召开新一届经贸联(混)委会;召开了中南(非)联合工作组中期评估会议、中安(哥拉)经贸合作指导委员会首次会议,协调推动双边经贸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商务部还在中阿(尔及利亚)双边经贸联委会机制下建立了产能合作机制,并与发展改革委共同促成中埃(及)双方签署产能合作政府间框架协议,为中非产能合作搭建了新的平台。

对非出口实现逆势增长。受全球大宗商品价格阶段性走低影响,2015年1-10月中国与非洲贸易额为1476亿美元,同比下降18%,但中国对非洲出口额逆势上扬,达到899亿美元,同比增长5%,高于同期出口总体增速7个百分点,机电产品成为拉动我对非出口的重要引擎。与此同时,中国自非洲进口的能矿资源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的在数量上并未减少,部分产品还有所增加。由此可见,中非贸易互补性还在不断增强,结构日益优化,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对非投资积蓄发展后劲。2015年1-10月,中国对非洲地区非金融类直接投资流量19亿美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0%。尽管投资增速有所放缓,但不少对非投资重大项目取得积极进展。例如,中国企业投资的非洲重卡项目和加纳燃气联合发电厂项目二期于4月先后启动,总投资规模分别达3亿和6亿美元;中国企业在埃塞俄比亚投资的轻工业园项目和在埃及投资的苏伊士经贸合作区拓展区项目均稳步推进。在这些重大投资项目的带动下,中非投资合作正蓄势待发,在未来一个时期内有望重拾升势,再上新台阶。

承包工程保持平稳增长。2015年1-10月,中国在非洲国家新签承包工程合同额551亿美元,同比增长5%,完成营业额416亿美元,同比增长2%,占同期中国对外承包工程营业总额的三分之一。其中,跨国跨区域基础设施项目成为合作中的一大亮点。中国企业打破了以往仅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一合作模式,综合贸易、投资和工程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非洲轨道交通、港口、电站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维护,不仅为非洲互联互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也带动了我技术、装备、标准和服务加快走进非洲。

航空合作取得积极进展。2014年5月,李克强总理在访问非盟总部期间倡议实施“中非区域航空合作计划”,2015年,各项后续落实工作扎实推进,取得积极进展。中国与安哥拉、埃塞俄比亚、津巴布韦、佛得角、赤道几内亚、刚果(布)6国和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签署航空合作备忘录。商务部与民航局共同举办了中非区域航空合作论坛和市场推介及政策宣讲会,建立了由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参与的对非区域航空合作信息平台。海航集团联合中非发展基金继续拓展加纳合资航空公司的运营航线,客座率超过七成,本地市场份额达40%。南航和国航分别开通了广州至内罗毕、北京至约翰内斯堡和亚的斯亚贝巴的直航航线。

2016年,商务部将在 “真、实、亲、诚”的对非合作理念和“十三五规划”指引下,紧密结合“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战略布局,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扎实做好“十大合作计划”落实工作,努力打造中非经贸合作升级版。

继往开来 谱写中欧务实经贸合作新篇章

2015年,中欧建交40周年,欧盟已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技术引进来源地和重要的投资合作伙伴。这一年,商务部继续深化与欧洲国家的全方位经贸关系,取得了互利共赢的丰硕成果,进一步充实了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内涵。

中欧高层互访对话开启全面合作的新时期。2015年,习近平主席、李克强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访问12个欧洲国家及欧盟总部,欧盟领导人和23个欧洲国家的元首或政府首脑访华或来华出席活动。在上述高层访问中,商务部共收集商业合作协议达1692亿美元,涉及能源、交通、金融、通信、农业、医药、研发、文化创意等领域。此外,商务部主办了第五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李克强总理、默克尔总理与中德经济顾问委员会座谈会,第10届中欧工商峰会,中法工商峰会和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论坛等系列活动。商务部与欧盟和15个欧洲国家召开双边经贸混(联)委会。中欧经贸对话机制不断成熟,务实合作持续深化。

中欧发展战略对接孕育合作共赢的新机遇。在中欧领导人的推动下,“一带一路”倡议与欧洲投资计划两大核心战略实现对接。商务部会同中方相关部门,与欧方共同推动中欧的四大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一是双方决定设立中欧共同投资基金,为中国企业赴欧投资提供融资支持。二是中欧互联互通平台建设进展顺利,为双方在基础设施领域进一步开展合作奠定基础。三是网络安全和数字经济领域合作稳步推进,推动双方政策协调、标准制定和企业合作。四是中欧5G 战略合作迈出实质性步伐,为双方在高技术通信领域开展合作带来新机遇。

贸易与投资合作呈现蓬勃发展的新局面。2015年,双边贸易保持稳定,欧盟继续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最大进口来源地和第二大出口市场。同时,商务部与欧委会通过对话磋商,努力化解分歧矛盾,妥善管控贸易摩擦。欧盟对华投资逆势上扬,中国企业赴欧投资并购大项目频现。中国化工先后收购意大利轮胎企业倍耐力和德国塑料设备制造商克劳斯玛菲等品牌企业。中欧举行9轮投资协定谈判,双方谈判团队就协定范围达成一致,形成合并文本初稿,完成了双方领导人设定的目标,为下一阶段开启实质性文本谈判奠定了良好基础。

“16+1合作”呈现精彩纷呈的新亮点。商务部推动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投资合作取得新突破。例如,捷克成为中国在欧盟投资增速最快的国家,华信能源收购捷克J&T金融集团股份并签约收购捷航空、媒体、体育等多个项目。匈牙利设立中欧商贸物流合作园区,成为中国在欧洲第一个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园区。中匈双方签署关于匈塞铁路匈牙利段开发、建设和融资合作的协议;中塞双方签署关于匈塞铁路塞尔维亚段现代化改造及重建项目总合同。中国首批出口马其顿的动车组交付,中国土木集团中标黑山铁路修复改造项目。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国际产能合作和装备制造业合作成为“16+1合作”的新增长点。

金融合作形成深度融合的新格局。2015年,英、法、德等17个欧洲国家相继加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欧洲国家支持人民币纳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接纳中国为会员国。中欧国际交易所在法兰克福正式开业,伦敦、法兰克福、卢森堡、巴黎四大在欧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日趋成熟,本币互换、发行人民币债券和基金等举措出台,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了更好资金支持。

第三方和国际产能合作开辟互利共赢的新模式。中法发表第三方市场合作联合声明,开辟中欧经贸合作新渠道。在商务部的推动下,中广核与法国电力合作开发英国欣克利角核电项目,成为中欧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典范。上海电力与马耳他能源公司在黑山合作开展风电项目,三峡集团、葡萄牙电力和德国福伊特在巴西共建水电项目,表明中欧寻求资金技术优化配置、创新合作共赢模式取得突破。

地方合作进入深耕细作的新阶段。商务部与英国商业、创新和技能部签署地方贸易投资合作谅解备忘录,设立联合工作组,启动中国与欧洲国家地方经贸合作机制。中德(太仓)企业合作基地吸引德中小企业近300家。中国与德国、瑞士、奥地利、法国、意大利、芬兰生态园区项目稳步推进。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商务部将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全国商务工作会议部署,开拓创新,锐意进取,进一步大力发展与欧洲国家的经贸关系,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与欧洲投资计划对接,推动中欧全方位经贸合作迈上新台阶。

贯彻落实周边战略 深化与亚洲国家经贸合作

2015 年是“一带一路”建设实施的开局之年。一年来,中国与亚洲国家经贸联系更加紧密,互动空前密切,合作成效亮点纷呈,为“一带一路”建设奠定了良好开局。

一是亚洲国家在我国对外经贸格局中的地位不断上升。2015年1-11 月,中国与亚洲25国贸易额达1.1万亿美元,约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三分之一。截至2015年11月,从亚洲25国累计引进外资2648亿美元,约占我国引进外资总额的17%,其中新加坡是近三年来我国最大的外资来源国。“走出去”是我国与亚洲25国经贸合作的亮点:截至2015年11月,我国企业在上述国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额4546亿美元,完成营业额3059亿美元,占全国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0%和29%;外派劳务人员35 万人,占全国总额的41%;对外投资503亿美元,约占我国对外投资总额的8.2%。其中,东盟是我国最大的海外工程承包市场和仅次于香港的境外投资目的地,日本是我在海外最大的劳务市场。

二是高层互访引领双边务实合作。习近平主席访问巴基斯坦,宣布对巴援助新举措,夯实了中巴全天候战略伙伴关系的基础,为“一带一路 ”建设打造了样板;访问新加坡,宣布启动中新自贸协定升级谈判和中新第三个政府项目;访问土耳其期间,双方签署《两国政府间开展铁路领域合作协定》,推动东西高铁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李克强总理赴马来西亚出席东亚合作领导人会议,完成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并签署关于升级的《议定书》。张德江委员长访问老挝,出席中老铁路开工仪式,启动了中老铁路实施工作。汪洋副总理访问韩国,推动中韩自贸区谈判取得积极进展,为签署双边自贸协定扫清最后障碍。王勇国务委员赴泰国主持中泰经贸联委会第四次会议,全方位推动中泰各领域合作并出席中泰铁路合作项目启动仪式。

三是政府间合作机制更趋丰富。2015年,商务部启动了中国-印尼副总理级高层经济对话和中韩园区合作副部级机制;重启中日韩经贸部长会、中日经济伙伴关系磋商以及中国商务部与日本经产省的副部级磋商;与泰国、阿富汗、马尔代夫等国家召开了副总理级或部级双边经贸联委会会议;推动与东帝汶建立副部级经贸联委会机制,为中国企业参与东帝汶经济建设搭建新平台。此外,商务部还充分利用各类展会平台,支持并推动地方和企业走出去,举办了首届中国-蒙古博览会,配合并协助地方办好东北亚经贸合作高层论坛、南亚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

四是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商务部积极参与东亚合作、湄公河次区域、APEC、金砖国家等合作机制,着力构建周边自由贸易区网络,建成了中国-韩国自贸区,完成了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启动了中马(尔代夫)自贸区谈判、中国 - 新加坡自贸区升级谈判,推进了中日韩、中斯(里兰卡)、区域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关系(RCEP)以及中巴自贸区第二阶段谈判。

五是“一带一路”建设稳步推进。2015年,周边大通道建设取得新进展。土耳其东西高铁、中老铁路、中泰铁路等战略性项目取得突破,中巴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项下的喀喇昆仑公路升级改造、拉合尔轨道交通橙线和“两大两小”等交通基础设施领域重大合作项目有序推进,中马(尔代夫)友谊大桥顺利开工。此外,商务部充分发挥中国-马来西亚“两国双园”机制的示范作用,并促进与泰国、柬埔寨、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孟加拉、印尼、韩国等国的产业园区合作,以及中老、中越、中缅、中蒙跨境经济合作区合作。

2016 年是“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商务部将继续落实国家对外开放和周边经济关系政策,稳步推进与周边国家以“一带一路”建设为核心的多领域、全方位的互利合作,推动与亚洲国家经贸合作再上新台阶。

抓住机遇 加快推进中拉经贸合作提质升级

2015年,面对全球经济低迷、大宗商品价格下跌、拉美主要国家货币贬值等不利影响,中拉经贸合作提质升级步伐稳健,贸易、投资、工程承包、金融等领域合作成果丰硕,推动中拉经贸关系朝着互利共赢的方向持续发展。

高层互访推动中拉经贸合作。2015年5月,李克强总理成功访问巴西、哥伦比亚、秘鲁、智利等拉美4国,提出“3x3”中拉产能合作新模式,推进中拉产业对接,打造中拉合作升级版。阿根廷、厄瓜多尔、委内瑞拉、古巴等多个拉美国家领导人陆续来华访问或出席活动。通过访问,中拉传统友谊进一步巩固,政治互信不断增强,为中拉经贸合作提质升级打下坚实基础。

政府间合作机制不断完善。2015年,中国分别与巴西、秘鲁、智利、玻利维亚、委内瑞拉、古巴召开了经贸混委会/分委会会议,商务部积极协调和推动双方在贸易、投资、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务实合作。中国与智利启动了中智自贸协定升级联合研究。此外,中国还在中拉论坛框架内设立了中拉基础设施合作论坛。首届中拉基础设施合作论坛在澳门成功举行,共有14个拉美国家派出部级代表团参加,开展市场介绍、项目推介、企业对接活动。

双边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改善。近年来,中国在积极扩大自拉美进口的同时,大力推动装备制造出口,拉美已成为中国汽车、轨道交通、通信、工程机械等产品的重要出口市场。2015年,中国自拉美进口数量实现增长,双边贸易结构继续趋向合理,但受大宗商品价格下跌等因素影响,中拉贸易总额呈现下滑,为2365.45亿美元,同比下降10.28%。其中,我国对拉美出口1322.16亿美元,同比下降2.97%,自拉美进口1043.29亿美元,同比下降18.09%。目前,中国已成为拉美第二大贸易伙伴,也是巴西、智利等多个拉美国家的第一大贸易伙伴。

中国对拉美投资持续增长。拉美是中国重要的海外投资目的地。截至2014年,我国企业在拉美直接投资存量1061.1亿美元,涉及能源、矿产、农业、金融、基础设施、制造、服务业等诸多领域。近年来,我国企业在拉美的重大投资以并购为主。2015年,中国对拉美非金融类直接投资流量214.6亿美元,与2014年的128.5亿美元相比增长67%。

承包工程合作转型实现突破。基础设施是中拉经贸合作新的增长点。2015年,我国企业在拉美承包工程签署合同额181.6亿美元,完成营业额164.0亿美元,与2014年相比分别增长10.3%和24.4%。由中国企业承揽的阿根廷基什内尔-塞佩里克水电站和贝尔格拉诺货运铁路改造、巴西美丽山特高压输电二期工程、玻利维亚鲁雷纳瓦克公路、哥伦比亚马道斯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已经或即将实施。其中,哥伦比亚马道斯高速公路项目是中国企业在拉美地区中标的第一个PPP基础设施项目,对于推动中拉基础设施合作转型升级具有深远意义。

金融合作助力中拉经贸合作转型升级。2015年,为支持中拉产能合作项目,中国宣布设立300亿美元的中拉产能合作专项基金。中国还与巴西共同宣布设立200亿美元规模的中巴扩大产能合作基金。在中方倡导的“1+3+6”中拉务实合作框架内,其中200亿美元中拉基础设施专项贷款、100亿美元优惠性质贷款和50亿美元中拉合作基金已经或即将开始运行。此外,为推动中拉贸易和投资合作,中国在智利和阿根廷分别设立了人民币结算中心。

中拉经济互补性强,经贸合作前景广阔。新形势下,中拉经贸合作正面临新的发展机遇。

深化合作共赢的中美经贸关系

今年以来,中美经贸关系继续深化发展。双边贸易、投资保持稳步增长,高层经贸对话机制成果丰硕。双边经贸合作围绕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沿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方向不断扩大。

习近平主席成功访美为中美经贸合作指明方向。2015年9月,习近平主席对美国进行了历史性的成功访问。中美两国元首就继续致力于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达成重要共识,为双边经贸关系发展指明了方向。访问期间,双方达成50项重要成果并宣布一系列重要举措,其中经贸领域成果共17项。

双边贸易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根据中方统计,2015年,中美贸易额达5583.9亿美元,同比增长0.6%。美国是中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第一大出口市场和第四大进口来源地。根据美方统计,2015年1-11月,中美双边货物贸易额5691.7亿美元,同比上升2.4%,占美货物贸易总额的16.2%,占比较去年同期上升1.2个百分点。中国已超过加拿大成为美国最大的贸易伙伴。

与此同时,中美双向投资保持增长。截至2015年底,美对华投资项目累计达6.6万个,实际投入774.7亿美元。美国是中国第六大外资来源地。中国在美国的投资保持良好增势。据初步统计,截至2015年底,中国企业在美累计直接投资466亿美元。美国是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第四大目的地。

第26届中美商贸联委会成功举行。作为两国政府最早建立的高层经贸对话机制之一,中美商贸联委会自1983年建立以来,为扩大双边经贸合作、维护中美经贸关系稳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2015年11月21—23日,第26届中美商贸联委会在广州成功举行。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与美国商务部部长普利兹克、贸易代表弗罗曼共同主持会议。双方共29位正、副部级官员,190余位代表出席会议。双方围绕落实习近平主席9月访美成果,就各自关注的重点经贸议题深入交流,达成多项成果。

联委会期间,双方举办了企业家圆桌会、省州经贸交流会暨企业对接会、卫生保健合作性活动、农业与食品合作研讨会等一系列彰显合作主题的活动和战略性议题讨论,搭建了中美两国政府、企业、学界之间新的交流平台。此外,双方还签署了《中国政府(通过商务部)和美国政府(通过贸易发展署)工作框架协议》等合作性文件。

第七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取得积极成果。2015年6月22--24日,第七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在北京成功举行。习近平主席特别代表,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国务委员杨洁篪与奥巴马总统特别代表,美国国务卿克里、财政部长雅各布卢共同主持了本轮对话。双方围绕“加强战略性对话,提升中美经济合作水平”的主题进行深入讨论,在宏观经济政策和结构改革、深化贸易与投资合作、金融业稳定与改革等领域达成77项积极务实成果。

中美省州和城市间经贸合作方兴未艾。2015年,中美省州和城市间经贸合作继续深入发展。当年8月,商务部会同浙江、湖北、广东、重庆和四川省与密歇根州建立了“中国省与美国密歇根州贸易投资合作联合工作组机制”。当年9月,会同辽宁、上海、湖南、广东、四川、陕西省与华盛顿州建立“中国省与美国华盛顿州贸易投资合作联合工作组机制”。至此,工作组机制已经达到6个,覆盖了中方23个省、区、市和6个美国州市。11月,在第26届中美商贸联委会期间,中美两国商务部签署了《关于建立“促进中美地方贸易投资合作框架”的谅解备忘录》。中美省州和城市间经贸合作得到了两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推动。

积极稳妥推进商务法治建设

2015年,商务部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围绕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商务中心工作,商务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

全面完善商务立法。在外资领域,统一内外资立法,研究起草《外国投资法》,推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构建统一的外资准入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完善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加快研究修订外商投资租赁业、外国投资者投资上市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等领域部门规章。在内贸领域,稳步推进《商品流通法》立法,厘清政府和市场边界,规范商品流通全过程,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城乡一体的商品流通市场体系。参与《电子商务法》立法,配合制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典当行、商业特许经营和融资租赁企业监管等行政法规;加快审议直销企业服务网点、无店铺零售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汽车销售等规章。在外贸领域,修订《倾销和倾销幅度期间复审调查规则》、《听证会调查规则》和《反倾销反补贴问卷调查规则》,研究起草《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在出口管制领域,落实中央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牵头起草《出口管制法》,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全面系统、科学有效、协同有力的清单、许可、执法及协调制度,完善两用物项和军品的出口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在援外领域,出台《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外技术援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抓紧修订《对外援助物资检验和验放管理办法》和《对外援助标识使用管理办法》。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以职能转变为核心,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制定《商务部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方案》,就新形势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提出要求。根据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要求,修订29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调查内贸行政执法,研究改革商务行政执法体制。处理行政复议案件11件,行政诉讼案件10件,研究完善商务部行政处罚程序。进一步规范律师选聘工作,制定《商务部购买法律服务管理办法》。公开招标更新重建商务部律师事务所库,充分利用全球法律资源,为做好国际经贸纠纷工作提供支持。围绕商务法律热点难点问题,在黑龙江、四川等地开展商务系统普法培训活动;合作举办中德经济法培训班,全面提升商务部门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水平。

积极参与制定国际经贸规则。举行6轮中美投资协定谈判,交换并改进负面清单出价,按照两国元首达成的共识,强力推进谈判。举行5轮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就协定议题范围基本达成一致,并就合并谈判文本做出安排。正式签署中土(耳其)双边投资协定谈判。积极推动中哈、中伊投资协定谈判。负责自贸协定投资、争端解决、透明度、知识产权、法律条款等议题谈判。探索建立自贸谈判法律顾问制度。牵头商谈《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争端解决协议。参加联合国贸法会、世贸组织、经合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相关会议,就投资、争端解决、知识产权、破产、担保权益、网上争议解决等议题,积极阐述中方立场,深度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

依法妥善解决贸易投资争端。主动运用世贸组织规则,反击贸易保护主义。积极推进我诉美反倾销措施案、诉欧盟紧固件反倾销措施案和禽肉关税配额案,敦促美方执行我诉美反补贴措施案和诉美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案世贸裁决,力争使企业从胜诉结果切实获益。妥善应对美诉我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措施案、取向电工钢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案,欧日诉我无缝钢管反倾销措施案,加拿大诉我浆粕反倾销措施案,墨西哥诉我纺织品和服装补贴案等,维护国家和产业利益。参与世贸争端第三方案件,为我产品出口营造有利的法律环境。做好美诉我电子支付措施案,美、欧、日诉我稀土、钨、钼相关产品出口管理措施世贸组织争端案等执行工作。妥善处理国际投资争端案件,探索形成防范和应对国际投资争端的体制机制。

继续推动中外法律交流合作。举办中美法律交流活动和中美行政法对话。在中德合作项目下,就商品流通、电子商务市场监管和出口管制等议题进行交流研讨。推动国际发展法律组织在华设立办事处。召开中美、中欧、中瑞、中日、中俄知识产权工作组会议,开展中美知识产权立法交流,推动中美、中欧知识产权合作项目执行,建立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机制。进行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文本谈判。继续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保护和维权援助,在海外展会设立中国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站,出台《境外企业知识产权指南》,发布海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名录和案例库,建立海外维权案件信息报送平台。

2016年,商务部将适应商务领域新形势,继续做好商务法律工作,为商务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服务外包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2015年,我国服务外包产业保持健康快速发展,我国企业签订服务外包合同金额突破1300亿美元,服务外包在稳增长、调结构、促就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业务结构逐步优化。2015年,我国企业签订服务外包合同金额1309.3亿美元,执行金额966.9亿美元,分别同比增长22.1%和18.9%。其中,离岸服务外包合同金额872.9亿美元,执行金额646.4 亿美元,分别同比增长21.5%和15.6%。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动漫及网游设计研发、工业设计和工程设计等知识流程外包业务快速发展,带动服务外包业务结构逐步优化。

吸纳就业成效显著,专业服务能力日益提高。2015年,我国新增服务外包企业5644家,同比增长70.6%。新增从业人员127.5万人,其中大学毕业生(含大专)66.9万人,同比分别增长79.3%和37.1%。我国服务外包企业新获得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等13项国际认证1491个,同比增长7.3%。截至2015年底,我国企业累计获得国际认证8774个,企业的专业服务能力日益提高。

在岸市场潜力不断释放,产业融合程度加深。我国实施“互联网+”战略和行动计划,促进互联网与服务业和制造业创新融合发展,不断释放在岸服务外包市场潜力,推动在岸业务快速发展。2015年,在岸服务外包合同金额161.4亿美元,执行金额106.3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4.8%和21.7%。基于互联网和现代信息技术的专业化生产组织方式得到广泛应用,进一步加深服务外包与信息服务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业、能源业、金融业、卫生健康业等垂直行业的深度融合。

“一带一路”市场快速发展,国内产业转移效应显现。2015年,我国企业积极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服务外包市场,合同金额和执行金额分别为178.3亿美元和121.5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42.6%和23.4%。受益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河北省的秦皇岛、石家庄和保定等市有序承接京津的服务外包产业转移,迎来发展的重大机遇,全省服务外包执行金额达到11.6亿美元,同比增长30倍。长江经济带沿线的江西省、湖北省和湖南省积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金额同比分别增长37%、33.8%和26.6%,增速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015年,商务部紧紧围绕营造市场环境、鼓励创新发展,对接国家战略、拓展市场空间,促进了服务外包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凝心聚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加强政策宣传,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发展合力;实施“服务外包竞争力提升工程”,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发挥示范集聚效应;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拓宽重点支持方向,改进资金使用方式,增强地方因地制宜使用资金的主动性;加强信息服务,改进信息系统功能,定期发布产业发展信息,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着力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外包业务,主动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充分利用大连软交会、杭州服博会等交易平台,促进跨国公司转移国际服务外包业务。

鼓励创新发展,加快产业升级。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逐步取代模仿型排浪式消费,生产小型化、智能化、专业化逐渐成为产业组织新特征,经济增长更多依靠人力资本质量和技术进步,创新日益成为驱动发展新引擎。服务外包产业采用专业化的生产组织方式,通过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契合经济新常态的发展需求,适应了培育竞争新优势、提升全球价值链地位、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

契合国家战略,拓展市场空间。随着“互联网+”行动计划、“双创”等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国内国际市场深度融合,政府、企业、社团等大量采用服务外包的生产组织方式,为发展在岸外包创造了机遇;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推动东西双向开放,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服务外包转移带动作用明显。此外,“一带一路”建设拓展了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国际市场空间。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和发布《中国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推进服务外包竞争力提升工程,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公共信息服务,优化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推动“中国服务”再上台阶、走向世界。

有效规范政府办展 促进展览业优化升级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强化行业管理,明确展览业的发展目标和改革方向,规范党政机关办展活动管理规定,展览业继续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

一、规范政府办展成效显著

(一)政府新办展会数量得到有效控制。党中央对党政机关主办展会开展清理规范以来,全国省级以上党政机关举办展会将在五年之内由559个展会减至每年200个,减少率达到64.2%。同时,我部对党政机关新申办展会从举办事由、展览主题、总体方案以及申报程序等方面从严审核,避免举办主题重复、内容空洞或既无地区特色又无产业基础的展会活动,严格控制新增数量。

(二)节俭务实成为展会新常态。展会活动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蔚然成风,邀请境内外政要、嘉宾的规模大幅压缩,一般仪式性活动大幅减少,接待工作及程序大幅简化,不再举办豪华开、闭幕式活动和大型文艺演出,以服务企业为目标致力于促进经贸往来和信息交流。展会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赢得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三)市场化专业化成为展会新趋势。政府主办展会注重展会活动的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功能培育。一是细分展会活动板块,逐步引入专业承办机构,实施专业化运营。例如新疆的亚欧博览会、四川的绵阳科博会,均有业界知名的专业展览机构介入。二是将展会的全部活动,从策划到实施全部市场化运作。例如沈阳制博会、上海工博会,既节省了财政资金,又为展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新鲜活力。

二、行业发展势头持续向好

(一)经济效益再创新高。据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调查统计,我国全年举办5000平方米以上展览8009场,展览面积总计10276万平方米,首次突破1亿平方米大关,同比增长均超过9%。经济效益持续向好,行业覆盖面广,涵盖70多个细分行业。据测算,全国展览业直接经济产值可达4183.5亿元,带动全国就业2905万人次,社会效益进一步显现。

(二)办展主体日益多元。从展会主体看,各类企业办展约占45%;行业协会办展约占29%;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办展约占26%,比全国清理规范前下降15%。从展会属性看,综合类展会2284场,占比42%,专业性展会3080场,占比约57%;其余为公益性展览。从展会分类看,投资类190个,占3.5%;科技类754个,占14%;文化类737个,占14%;农林渔类120个,占2%;工业类1878个,占35%;服务类1529个,占28%;其他类182个,占3%。

(三)国际认证项目增多。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国际展览业协会(UFI)中国会员共86个,较2013年增加2个。其中,北京27个,上海22个,深圳11个,广州8个,四个城市合计占全国总会员数的79%;中国UFI认证展会75个,比2013年增加9个,其中上海24个(4个为中国企业海外自办展),北京17个,深圳11个,广州8个,四城市合计占全国认证总量的80%。

三、展览行业转型升级加快

(一)从展览大国向展览强国转变。据国际展览业协会(UFI)统计,我国国际贸易展会的展出净面积、专业展馆室内展览面积均位居世界前列。2014年全球室内展览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的场馆共有17个,其中4个在中国。

(二)展会市场格局呈现新一轮调整。国家会展中心(上海)项目的落成,使上海展览面积跃居世界城市之首,在改变国内区域竞争格局的同时,对全球展览业布局调整产生重大影响。

(三)行业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展览业对外资充分开放,英国励展、博闻,德国汉诺威、法兰克福等国际知名展览机构已全部进入中国市场,其中德国汉诺威、慕尼黑、杜塞尔多夫等三家公司还参与了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的投资和运营。

2015年外贸稳中有进 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

2015年,受外需低迷、内需放缓、价格下跌、要素成本持续快速上升等多种因素叠加影响,我国外贸形势复杂严峻,下行压力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外贸工作,国务院先后出台了7个支持外贸发展的政策文件。商务部全力以赴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会同各部门、各地方以空前的力度狠抓政策落实,千方百计稳增长,坚定不移调结构,大力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出台了一系列务实举措,取得积极成效。

2015年,我国进出口39586.44亿美元,同比下降8%,其中出口22765.74亿美元,下降2.8%,进口16820.7亿美元,下降14.1%。在国际国内形势复杂严峻的大背景下,我国出口增速好于全球和主要经济体,外贸结构调整、动力转换加快,国际市场份额增加,外贸的质量效益提高,对国民经济贡献加大。

一是国际市场份额增加。预计2015年我占国际市场份额升至13.4%左右,比2014年提高1个百分点,比 “十一五”末提高3个百分点,是5年来我国际市场份额上升最快的一年。

二是外贸增长的动力转换加快。外贸企业创新、品牌建设能力不断增强。“三自三高”产品出口增长态势良好,增速高于传统商品。铁路机车、通信设备、船舶、航天航空等大型成套设备出口增速超过10%。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等新型商业模式成为新的外贸增长点,增幅分别超过30%和70%。

三是外贸结构调整取得积极成效。国际市场、国内区域、经营主体、贸易方式、商品结构全面优化。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出口占比45.8%;中西部地区出口占比16.5%;民营企业出口比重首次超过外资企业,达到45.2%;一般贸易出口占比提高到53.5%;机电产品占外贸出口的57.6%,分别比“十一五”末提高5.1、7.8、14.7、7.8和2.1个百分点。

四是进口的质量和效益提高。2015年进口量增价跌,原油、铁矿石、大豆、铜精矿、天然气等 10种大宗商品合计减少付汇1880 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2万亿元。

五是对国民经济贡献增加。外贸在扩大就业、增加财政收入、缓解资源瓶颈、推动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直接或间接带动就业人数达到1.8亿左右,创造了18%的全国税收。

总体看,我国外贸发展趋势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外贸成绩单是靓丽的,成绩来之不易。对此,2015年,商务部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及时推动政策出台,完善支持外贸发展的政策体系。2015年以来,先后推动出台了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政策文件。这些政策文件既加强传统行业,又大力发展新型业态;既针对当前稳增长的迫切任务,又兼顾转方式、调结构的中长期目标。力度大、措施实、含金量高,得到地方和广大进出口企业的好评,普遍认为“国家对外贸发展的支持力度是空前的”。

二是建立完善体制机制,狠抓政策落实。商务部及时将有关文件细化分解为126项重点具体工作,建立近20个部门参与的外贸政策落实工作周报制,加强地方定期报告制度。召开4次全国性会议,全年牵头召开部门协调会50余次。牵头赴地方开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督查,7次参加进出口环节收费督查,摸清了126项进出口环节收费情况。开展专题调研100余次,对6000家企业进行问卷调查。

三是突出重点,大力优化外贸发展环境。2015年以来,商务部推动出口退税增量部分由中央财政负担,大大调动了地方积极性。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一类企业退税审批时间可缩短至2个工作日以内。推动降低出口平均查验率,对查验没有问题的企业免除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在全国范围内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累计减轻企业负担200多亿元。

四是完善外贸管理体制,推动结构优化。培育认定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示范地,推进加工贸易向内地梯度转移。进一步简政放权。研究取消5个中央设定地方实施审批事项,清理进出口环节行政审批16项中介服务。取消稀土、钨、钼出口配额管理及出口关税。继续下放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2015年新增350家备案机构。做好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注册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招标代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五是大力支持新型商业模式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商务部扎实推进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探索建立 “六体系两平台”,制定政策创新清单55条措施。义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成效明显,初步形成20条经验;海门、海宁两地试点工作积极推进。研究制订进一步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选取部分企业试行相关支持政策。

六是适应新要求,实行积极的进口政策。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降低部分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增设口岸进境免税店。调整《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支持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和国内短缺资源进口。支持4个自贸试验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推动原油进口体制改革,赋予有条件的地方炼油企业原油进口资质,积极扩大原油进口。

2016年,我国外贸发展面临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外贸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快外贸结构调整、动力转换,着力推进外贸供给侧改革,全力以赴做好新常态下的外贸工作,努力完成稳增长、调结构、转动力、提质量的工作目标任务,推动外贸稳定增长,巩固外贸传统优势,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加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 营造创新发展良好环境

2015年,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等重点工作,集中整治侵权假冒突出问题,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创新环境的持续改善。

一是加强工作统筹谋划,完善协调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筹备召开了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2次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汪洋副总理出席会议作重要讲话,对全年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有力推动了地方工作开展。针对侵权假冒的新情况、新特点,深入基层和企业调研,制定印发了《2015年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点》和季度工作安排,对重点工作作出部署。组织开展对各省(区市)工作绩效考核,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地方责任。推动发展水平相近、地理位置接近的地区开展联合治理,指导长三角四省一市建立了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联动机制,研究提出建立京津冀联动机制方案,促进了上下一体、部门协同、区域联动工作格局的形成,增强了工作合力。

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保持打击高压态势。深入推进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整治,针对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以及与农村居民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食品药品、日用品、小家电、五金电料等消费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强化对农村市场、商品批发市场、主要仓储集散地经营业户的监管。全面开展车用燃油专项整治,狠抓生产源头治理,健全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全国出动执法人员18.2万人次,查缴假劣车用燃油700余吨。持续开展互联网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权盗版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相关部门关闭、屏蔽违法网站3400余家。河北摧毁一个通过网络宣传销售假劣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的犯罪网络,端掉制假、售假窝点13个,抓捕犯罪嫌疑人36人,批捕16人。

三是扎实开展“清风”行动,维护“中国制造”形象。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方案,对出口非洲、拉美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重点商品,分步有序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进出口货物查验比例和检验力度。组织160家驻外经商机构加强外宣和协调交涉,引导中资企业和华侨商户树立品牌形象。驻坦桑、智利、约旦等国经商处结合中国品牌商品非洲展,大力宣传“清风”行动,对诋毁“中国制造”形象的广告主动交涉。组织30家外宣媒体赴广东、浙江开展实地采访报道,并召开媒体吹风会,展示“中国制造”品牌形象。据质检部门统计,从输非商品中检出不合格商品同比下降超过20%,出口商品总体质量逐步提升。

四是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强化长效治本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纳入“加强市场监管协作”计划重点推进。联合高检院多次召开执法和司法机关座谈会,研究完善工作机制,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全国已有27个省(区、市)建成“两法衔接”信息平台,21个省级平台实现与中央平台对接,录入案件信息10余万件,促进了相关执法办案信息共享。研究完善侵权假冒物品鉴定、涉案物品保管处理机制等配套措施,积极推进物品保管中心、检验鉴定中心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牵头起草《侵权假冒物品检验鉴定中心管理办法》、《侵权假冒物品鉴别方法》。推进侵权假冒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建立信息公开统计月报与抽查制度,全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率同比提升10个百分点。

五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宣传工作的统筹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开创性的宣传活动,首次推出《中国反侵权假冒年度报告》,全面系统介绍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成果。围绕年度工作要点和互联网领域治理意见等文件,组织专家解读,协调媒体宣传,唤起全社会关注,发挥了良好的教育引导作用。曝光了一批侵权假冒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普及法律知识。对“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改版升级,开通运行了英文网站和37个地方站,优化识假辨假、咨询服务、交流互动等栏目内容,发布信息3.8万多条,发挥了重要的宣传平台作用。据不完全统计,各类媒体每月发表和转载相关信息2万余条,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是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妥善做好涉外应对。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和参与多双边交流活动数十场,举办在华跨国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及时沟通信息,释疑解惑。组团访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赴美、英、澳大利亚等国开展交流培训,就建立机制化联系、加强信息交流、深化合作达成共识。积极参与中美保护知识产权相关议题磋商谈判,在商业秘密保护、网络打假等方面达成重要成果。应邀会同公安部、海关总署参加国际刑警组织知识产权执法大会,介绍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机制和保护知识产权执法工作,得到与会各国高度评价。

服务贸易量质齐升 进出口额再创新高

2015年,在世界经济深度调整、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背景下,我国服务贸易结构继续优化,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对外贸结构升级作用进一步显现,进出口规模再创历史新高。全年服务贸易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服务出口和进口实现双增长。全年实现服务进出口总额713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4.6%。其中出口2881.9亿美元,同比增长9.2%;进口4248.1亿美元,增长18.6%,增幅均比上年提升。全年服务出口和进口均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增速连续12个月运行在10%以上。

二是服务出口结构继续优化。高附加值服务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服务出口结构继续优化。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出口270亿美元,同比增长25%,占服务出口总额比重提升1.5个百分点;专业管理和咨询服务出口291亿美元,同比增长13.6%,占比提升0.7个百分点;广告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增幅分别达37.1%、64.9%,占比均比上年有所提高。

三是国内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国内区域服务贸易发展差距缩小,中西部地区服务进出口占比为15%,比“十一五”末(2010年)增加6个百分点。国家重点战略布局区域增势良好,占全国服务进出口总量四成的长江经济带沿线11省市,以及京津冀地区、东北地区服务进出口总额分别比“十一五”末增长77%、65%、133%。

四是带动外贸结构升级作用进一步显现。服务进出口总额占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为15.4%,较上年提升2.7个百分点;服务出口占比为11.2%,同比提升0.8个百分点;服务进口占20.5%,提升5.1个百分点。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进程之中,服务贸易具有知识含量高、资本和技术密集、资源消耗少等特点,其比重的提升将有力促进我国外贸结构优化。

五是贸易与产业加快融合。服务业与服务贸易融合发展,相互促进。国内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提速,带动经济由工业主导向服务业主导加快转变,为服务贸易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产业基础。2015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50.5%,比上年增加2.3个百分点;服务业增速为8.3%,快于工业(规模以上)增加值2.2个百分点。服务贸易主要领域与国内相关产业发展联动性不断增强,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信息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视听和相关服务进出口与国内互联网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知识产权服务、广播电影电视和影视录音制作等相关产业保持协调发展。

2015年以来,商务部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大力实施服务贸易振兴工程,推动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主动适应新常态,在创新中谋发展,在转型中求突破。

一是加强服务贸易顶层设计。2015年2月,商务部报请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这是国务院首次对服务贸易发展做出全面部署。201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从统筹开放型经济顶层设计、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高度提出“提升服务贸易战略地位,着力扩大服务贸易规模,推进服务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2015年8月,国务院批复建立“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由汪洋副总理担任召集人,国务院39个部门组成。2015年,商务部还启动了服务贸易“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是推动服务贸易政策落地。商务部牵头做好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和对外文化贸易等几个国务院文件组织落实工作,加强宣传,分解任务,注重示范引导,加快政策落地。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草了《国际服务贸易条例》初稿;加强对服务出口重点领域的规划引导,编制了《服务出口重点领域指导目录》,近期将印发;制定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方案》,加快推进试点工作。

各部门积极落实支持政策,2015年服务贸易支持资金达到12亿元,同比增长53%;扩大服务出口零税率范围,财政部、税务总局已将广播影视服务、技术转让服务、离岸服务外包等纳入服务出口零税率范围;银监会、人民银行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商务部、海关总署、外汇局等部门共同推动服务贸易便利化。

各地方将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作为调整经济结构、稳定外贸增长的重要抓手,纷纷出台本地区支持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文件,建立省市领导牵头的服务贸易发展协调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动服务贸易加快发展。

三是深化国际合作。商务部与印度召开了服务贸易工作组会议,与台湾地区建立了两岸服务贸易统计合作机制,与新加坡在双边合作促进工作组机制下进行了积极沟通。

四是完善统计工作。启用了最新国际统计标准《国际收支手册(第六版)》(BPM6)开展服务贸易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细分性均有所提高。

下一步,商务部将围绕落实几个国务院文件和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有关部署,继续深入实施服务贸易振兴工程,会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共同落实《2016年促进服务贸易发展工作要点》;加快国务院文件有关政策落地,细化分工,明确时间表和阶段性目标;抓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建设,报请国务院批准试点名单和试点方案,指导试点地区加快完善实施方案,推进试点建设工作;会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做好服务贸易“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国际服务贸易条例》立法研究,逐步健全服务贸易法规体系;加强服务贸易统计工作,建立横向互联、纵向互通的数据共享平台,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统计指标体系,探索更为有效的统计方法,共同提高服务贸易统计的准确性、时效性和权威性。

开拓创新 加快建设适应全面小康社会的现代市场体系

2015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商务部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内贸流通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心目标,以市场载体建设为重要抓手,积极探索经济新常态下市场体系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以电子商务为着力点,大力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近两年,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累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48亿元,带动社会投资约800亿元,支持中西部地区256个县发展农村电商,其中,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集中连片贫困县103个。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带动各地形成重视发展农村电子商务,落实“互联网+”战略的热潮。指导各地培训电商人员超过40万人次,鼓励农村青年、大学生等返乡创业就业;带动一大批电商企业加快布局农村市场,目前已覆盖1000多个县近25万个村点。商务部大力支持科学引导农村电商发展,助力精准扶贫,有力拉动农村消费。

二是以基础设施为重点,积极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商务部聚焦“农产品流通”短板,持续推进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建设。出台《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积极探索采取政府股权投资、专项基金等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近两年,累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50亿元,支持20家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304个跨区域农产品冷链流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覆盖全国28个省(区、市),拉动社会资本投入超过150亿元。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初见成效。针对农产品冷链“不冷”和“断链”的问题,以标准为突破,牵头建立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对现行136项相关标准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评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示范。

三是以机制改革为核心,积极推动汽车流通管理创新。商务部从汽车流通过程入手,加快推进汽车流通体制改革,推动扩大汽车消费,促进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新制订《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已公开征求意见,推动建立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政府监管。牵头《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出台便利二手车交易的政策措施。指导上海等4个自贸试验区有序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探索供给渠道多元化、售后服务社会化。截至2015年底,共有85家企业取得了试点资格,申请自动进口许可16000多辆,实际进口5200多辆。落实国务院淘汰老旧汽车、黄标车重要部署,推动报废拆解行业升级转型,全国600多家汽车报废拆解企业全年回收报废机动车187.4万辆,其中回收报废汽车170万辆。加快构建汽车流通大数据信息系统,完善汽车流通行业标准体系。

四是以典型市场作示范,引导商品市场转型升级。商务部指导各地加快支持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鼓励市场开展国际化经营,推广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大力发展平台经济和跨境电商,指导上海等自贸试验区开展大宗商品现货交易试点。重点加强对年成交额100亿元以上的大型商品交易市场的分类指导,发挥带动示范作用,引导推动国内市场转型升级。部分市场借力“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依托区域经济发展,呈现出购销两旺的态势。其中,前259家市场年交易额超过7万亿元,部分重点市场成交额同比增长20%左右。各地相关政府部门落实加快减政放权,实施商务、工商、贸促、税务等部门“一站式”办公,缩短市场办事流程,降低流通成本,建立商品交易市场便利化、现代化和国际化的服务体系。浙江、重庆、江苏等多地省级人民政府还相继出台政策措施,促进市场加快转型发展。

五是以规划为导向,促进城乡区域市场协调发展。商务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全国流通节点城市布局规划》,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及“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战略,结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等,确定2015—2020年“三纵五横”全国骨干商品流通大通道体系,明确划分三级流通节点城市,提出完善流通大通道基础设施建设等9项重点任务。此外,还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指导长江中游和成渝地区编制跨区域内贸流通规划,推动区域市场一体化发展。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商务部将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以促进消费升级和支撑供给侧改革为方向,抓改革、促创新、补短板,着力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和集约化,加快建设适应全面小康社会的市场新体系,努力实现“十三五”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的良好开局。

积极营造环境 大力推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持续保持快速发展,对生产、流通、消费乃至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变革性影响,不仅为中小企业创造了更多的发展机会和空间,而且在促进就业、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全球贸易便利化等方面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

2015年全年电子商务交易额预计为20.8万亿元,同比增长约27%。2015年全国网络零售交易额为3.88万亿元,同比增长33.3%,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为32424亿元,同比增长31.6%,高于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20.9个百分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0931亿元)的10.8%。商务部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工作,2015年先后启动了“促进发展规范电子商务专项行动”和“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积极营造发展环境,大力促进应用推广,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加强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建设。针对当前电子商务领域的突出问题,逐步完善电子商务法规和相关标准。积极参与和推进《电子商务法》立法及相关法律的修订。制定出台《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制定程序规定》。研究制定《无店铺管理办法》、《电子商务物流发展专项规划》。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中小城市电子商务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布《电子商务模式规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电子商务企业资质认定规范》等标准规范。

二是积极促进电子商务应用。首先,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牵头起草并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促进商业模式创新、支持实体店转型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传统零售业、批发业、物流业、生活服务业、商务服务业深化互联网应用,实现转型升级。其次,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强顶层设计和指导,牵头起草并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会同19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编制发布了《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推进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农产品电子商务标准规范和物流配送体系,组织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大赛和农村电子商务百万英才计划。会同财政部在全国256个县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其中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集中连片贫困县103个,占40.2%。推动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帮助农民增收,实现精准扶贫。再次,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牵头起草并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文件,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推动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并按照国务院要求将先行试点的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初步探索出的相关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向更大范围推广,将在天津、上海等12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用新模式为外贸发展提供支撑。

三是打造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和支撑服务体系。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以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为依托,通过先行先试、聚集发展、模式创新,形成全方位的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开展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完善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有关政策和标准,推动解决电子商务配送“最后一百米”问题。启动商务大数据应用试点。推进国家电子商务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依托国家电子商务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平台,设立15家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分院,累计培训学员8.5万人次。

四是积极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评价指标、信用档案等标准研究。建设电子商务信用基础数据库。健全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督机制,建设商务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净化网络市场环境,2014年启动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侵权假冒案件11000余件,关闭屏蔽网站3400余家。2015年继续开展专项行动,会同14个成员单位推动综合治理。

五是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等国际组织中的电子商务工作,推动建立电子商务多双边交流合作机制。在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等区域经济合作框架下,建立了电子商务对话机制。积极推进中韩、中澳、中日韩、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等自贸区电子商务议题谈判。积极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电子商务合作。

流通改革发展工作取得新进展

2015年,商务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大力推动流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改善营商环境,流通改革发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组织开展内贸流通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经国务院同意,在上海市、南京市、郑州市、广州市、成都市、厦门市、青岛市、黄石市和义乌市9个城市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重点围绕建立创新驱动的流通发展机制、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流通基础设施发展模式、健全统一高效的流通管理体制等主要任务进行探索,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全面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提供有益借鉴。

(二)推进流通标准化改革。制定并印发了《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工作方案》,明确了流通标准化改革的主要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继续抓好标准制修订工作,全年共下达行业标准计划105项,申报国家标准35项,审核各类标准252件,正式公告行业标准44项,对相关领域标准进行了清理排查,进一步完善流通标准体系。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开展标准宣贯工作,提高标准应用水平。

二、促进流通模式创新,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

(一)推动商贸物流发展取得新突破。研究编制电子商务物流等规划,加强商贸物流发展的顶层设计。组织实施《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计划》,指导部分城市开展物流标准化试点,探索标准托盘循环共用有效模式,并通过召开全国现场经验交流会、制作宣传手册和宣传片等方式及时总结推广。积极推动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指导地方开展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并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启动智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深化两岸冷链物流产业合作,增加试点城市,推动已确定合作项目落地。

(二)加强绿色流通发展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和宏观指导,联合有关部门发布《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召开全国再生资源回收暨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座谈会,发布《再生资源行业发展报告(2014年度)》、《全国散装水泥绿色产业发展报告》和《零售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指引》。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品种回收,会同有关部门对农村垃圾治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等工作进行部署。

(三)引导流通行业转型升级。启动编制《零售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谋划新常态下零售业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方向。深入研究百货业关店潮等现象以及中小商贸企业发展面临困难,协调落实相关政策,促进传统流通业转型发展。加强零售、批发、仓储等重点行业统计分析,发布“全国建材家居指数”和“中国木材价格指数”,服务宏观决策,指导企业发展。继续推进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开展绩效评价,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促进新型流通模式加快发展。

三、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

(一)改革典当和拍卖业监管制度。将典当行审批制度由“先典当证后特行证再工商执照”改为“先典当证后工商执照再特行证”,在自贸试验区开展外资投资经营典当行准入试点。推动修改《拍卖法》,将拍卖审批由前置改为后置。积极推动公务车拍卖、司法拍卖工作。

(二)完善相关行业发展政策。推动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四大发展任务和法治、财税、融资、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政策措施。发布《2015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加强对行业发展的引导。推广上海自贸区融资租赁改革经验,指导天津、福建、广东等新设自贸试验区推进融资租赁管理体制改革。会同财政部研究推进增设口岸进境免税店,积极调整海南离岛免税政策,推动离境退税扩大试点范围,吸引境外消费回流。

(三)进一步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联合相关部门在部分城市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完善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继续推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已有29个城市的服务平台建成运行,搭载服务机构1370余家,服务项目164个,累计为近50万家次企业提供服务,初步形成中央与地方对接,部、省、市三级互联互通的服务网络。

坚持多边贸易体制 履行贸易大国义务

2015年,商务部坚决执行我国关于多边贸易体制的战略、策略和方针,妥善布局,充分应对,在多、双边谈判中争取对我最有利的结果。

一是积极发挥作用,推动世界贸易组织第十届部长级会议成功举行。

12月15日至19日,世贸组织第十届部长级会议在肯尼亚内罗毕举行,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率中国代表团出席会议。会议通过了《内罗毕部长宣言》及9项部长决定,肯定了世贸组织成立20年来取得的成就,就多哈回合农业出口竞争、最不发达国家议题达成共识,承诺全面取消农产品出口补贴,并就出口融资支持、棉花、国际粮食援助等议题达成了新的多边纪律,有利于创建更加公平的国际贸易环境,同时在优惠原产地规则、服务豁免机制、棉花等方面给予最不发达国家优惠待遇,切实解决最不发达国家面临的实际困难,使最不发达国家更好地从多边贸易体制受益。会议还达成了近18年来世贸组织首个关税减让协议--《信息技术协定》扩围协议。此外,会议正式批准阿富汗和利比里亚加入世贸组织,进一步扩大了多边贸易体制的代表性。

高虎城率领由商务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海关总署、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常驻世贸组织代表团组成的中国代表团出席了本次会议。中方在会议中促和、促谈、促成,为会议成功作出了积极贡献。中方高举支持多边旗帜,坚持发展目标,发出中国声音,提出中国方案,与各成员密切沟通,积极寻求共识。特别是《信息技术协定》的突破得益于中美共识,中方为谈判成功起到重要作用。会议前夕,中方资助肯尼亚政府和世贸组织秘书处共同举办了最不发达国家加入世贸组织圆桌会议,肯尼亚总统肯雅塔出席圆桌会议高层论坛,对中非合作、中肯友好关系以及中国在“促贸援助”方面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为本届会议取得成果奠定了良好基础。

针对关于多哈回合谈判未来的分歧,中方认为,多哈回合是解决全球发展不平衡的重要契机,世贸组织成员应继续按照多哈发展授权,稳步推动多哈谈判取得积极成果。中方愿意与其他各方加强沟通与合作,求同存异,凝聚共识,落实本次会议成果,共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

二是发挥贸易大国作用,推动全面结束《信息技术协定》扩围谈判。

2015年12月16日,高虎城和美国贸易代表迈克尔弗洛曼就世贸组织扩大《信息技术协定》产品范围谈判(以下简称扩围谈判)进行沟通,达成共识并发表共同声明。随后,所有参加方在肯尼亚内罗毕宣布,就扩围谈判达成全面协议。自2012年5月启动,谈判历时3年半,经过近20轮磋商,共有24个参加方、53个世贸组织成员参加,参加方扩围产品全球贸易额达1.3万亿美元,占相关产品全球贸易额的约90%。

中国于2003年正式加入《信息技术协定》,目前已经发展成为全球信息技术产品第一大生产和出口国、第二大进口国,是信息技术产品全球价值链的重要参与方。中国在扩围产品全球贸易额中占比约为四分之一,位居全球第一。扩围谈判达成协议后,将有助于中国相关产品扩大出口,也有利于降低有关元器件和设备的进口成本,为企业用户和消费者带来福利。同时,协议的达成有利于巩固中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推动中国信息技术产品向全球价值链高端延伸,助力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推进“中国制造2025”。此外,中国积极参与扩围谈判,是继续推动改革开放的具体体现,将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外资对华投资信心,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三是自贸协定谈判取得突破--中澳自贸协定正式生效,中格自贸协定正式启动。

自2014年11月17日,习近平主席在对澳进行国事访问期间,与澳总理阿博特共同确认并宣布实质性结束中澳自贸协定谈判以来,中澳双方开展了全部谈判成果核对确认工作,并于2015年2月5日进行了草签,中英文本的法律审核工作于5月底结束,6月17日,高虎城与澳贸易与投资部罗布部长分别代表两国政府在堪培拉正式签署中澳自贸协定。12月20日中澳自贸协定正式生效并第一次降税,2016年1月1日第二次降税。该协定是我国首次与经济总量较大的主要发达经济体谈判达成的自贸协定,也是我国与其他国家迄今已商签的贸易投资自由化整体水平最高的自贸协定之一,对于构建我国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具有重大意义。同时,该协定也是中澳两国经贸关系发展的里程碑,协定生效后,将为深化中澳双边经贸合作、推动两国经济增长注入强劲动力,为充实中澳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发展提供重要内容。

今年3月,中国与格鲁吉亚宣布启动自贸协定联合可行性研究,并在半年时间内高效完成,结论积极。12月10日,双方签署启动谈判谅解备忘录,正式启动中格自贸协定谈判。格鲁吉亚是中国在外高加索地区的重要经贸伙伴,中国是格鲁吉亚第三大贸易伙伴和重要投资来源国,两国经贸合作空间广阔。

四是积极应对世贸成员对我国的政策关注。

2015年以来,中国向世贸组织提交了数量限制通报(2010-2014年)、国营贸易通报(2003-2014年)、补贴通报(2009-2014年中央政策部分),全年向世贸组织通报464项贸易政策。特别是完成并提交若干迟滞通报,并首次跻身部分重要通报更新最及时成员之列,受到世贸成员广泛欢迎。商务部还联合法制办报请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与贸易相关部门规章翻译工作的通知》,为更好履行世贸义务创造制度条件。

与此同时,商务部贸易政策合规工作顺利推进,提升与世贸规则相符性,有利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17个省发布合规工作落实办法,开展两期全国培训,编写《贸易政策合规工作手册(试行)》,提高了各部门合规评估工作能力。2015年迄今完成670项政策合规评估,妥善处理其他世贸成员提出的多项合规关注。